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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高招防骗宝典!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清扬    时间: 2012-6-24 11:41
标题: 2012高招防骗宝典!
  形形色色以谋利为目的的骗局无处不在,同样,近年来招生陷阱和骗局也屡见不鲜。而且不少骗局是有人专门组织所谓的招生中介机构收取家长费用后,谎称到高校争取特批指标,最后发给一张伪造的录取通知书,等家长发现上当后却已找不到收费人。近年来发生的类似案件中单个案件涉案金额最高的近2000万元,上百家长受骗,无一家长能够追回损失。

  通过对这些案类进行分析,很容易看破他们的行骗伎俩,希望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真正依靠自我实力实现大学梦想。

  1、高校招生不存在“中介机构及代理人”

  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国家指定执行机构,除此之外没有国家承认的所谓任何其它高校招生代理机构或代理人。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有人以所谓招生中介机构或代理人的身份行骗呢?为什么还会有家长轻信呢?这是因为,一是部分全国重点高校为吸引优秀生源,每年都要派人到各地重点中学进行宣传,以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并在录取过程中追踪录取信息。近两年高校已较少采取这种方式进行宣传及组织生源的工作了;二是部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等生源较差的院校,每年派驻招生人员到当地高中附近宾馆等地设立招生联络站,由专人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及录取相关事宜。但是,招生联络站并非招生中介机构。如果考生家长碰到有所谓以高校招生中介机构或代理人的名义找上门来,要搞清具体情况,到学校网站上核对或直接打电话到学校招生办公室一问便知。

  2、不可轻信“机动名额与特批招生指标”

  在实际录取工作中,因为各种原因,高校总是要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机动名额总是要使用,但招生计划调整的数量、调整原因、调整计划的执行都有严格规定,仅就调整招生计划的渠道就须先经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再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由考生所在省高招办批准执行等等环节。可能由于存在招生机动计划临时追加的情况,这就给少数考生家长一种假象,以为可以通过各种关系及费用找到机动名额,动用所谓的特批招生指标,因此也总是有人利用家长这种心理,谎称可以找到特批指标进行行骗。省高招办批准追加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都是符合有关规定,考生分数都必须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对于考试成绩低于分数线的考生,家长最好不要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以免受骗上当。

  3、分清“计划内招生”与“计划外招生”的区别

  我们一般称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为计划内招生,而将一些高校举办的成人教育辅导班、自考助学班、试点本科、本科试点、应用实践本科等称之为计划外招生。一些不法分子混淆以上两种不同的招生计划形式,谎称能在某些重点大学、军事院校等弄到招生计划,只要家长缴费后就能到校就读,甚至可穿制式服装。学生到校上学后,有的甚至临近毕业,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而是这些学校成人教育辅导班、自考助学班招收的学生或网络教育学院的学生。高等学校在招收高教自考或成人高考辅导班、补习班的学生,往往是被所谓中介机构推荐而来,而且招收这部分学生也无须国家批准招生计划,入学后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成人或自考各科考试,合格后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自考毕业证书。网络教育学院是学校注册制,不需要通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学生毕业后取得的是网络教育毕业文凭。对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的区别,考生应特别注意,持成人、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并不能参加国家针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的各类招聘考试,而且也没有参加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考试资格,毕业学校也不负责向用人单位出具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报到证。

  所以,对以计划外招生的名义向家长收取费用,组织学生入学, 实际上往往是故意混淆不同类别形式的高等教育,以普通高考计划外招生为名行网络教育或自考、成人高考补习班之实,是一种欺骗行为,考生家长务必小心上当受骗。

  4、学校“自主招生”没有后门

  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今年共有77所重点大学经过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改革试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这里首先提醒考生注意:“自主招生”入选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高考,而且成绩必须达到学校的要求,最低的要求是不能低于一本分数线。

  从整体上看,通过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人数仅占全部录取考生人数的0.2%左右。高校在组织自主选拔录取的过程中,由于招生对象(学科特长、学业优秀生)的不同,招生测试的组织方式不同,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间也不同,考生家长有时感到不得要领,致使一些不法分子乘机“主动上门服务”,谎称可游说学校有关部门,增加自主招生指标,骗取家长钱财。对此,考生家长应高度警惕,并应注意:无论参加哪种“自主招生”,都要仔细阅读学校的有关通知,所有事项都在通知中注明,如有疑问可直接询问学校招生办公室;无论哪种类别的自主招生,考生都需到校参加面试或笔试,其结果都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对录取过程各校都有一整套操作规定及规程,绝非个别工作人员可以操纵。因此,凡有人主动向家长提出提供“自主招生”的所谓服务,其动机都涉嫌不可告人。学生及家长如认为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受到不公或发现有违规之举,有权向学校纪检部门或省市高招办申诉,并获知答复。

  5、“招办有熟人,可以保证提档录取”是不可能的

  在实行网上录取后,目前全国招生录取都是使用大体相同的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批准的录取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对于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步骤作了许多逻辑限定,对相关具体工作人员的操作指令设计了逻辑校验,对录取结果还要进行逻辑复检。所以,对绝大部分考生而言,其录取结果在相当程度上是系统运行的逻辑结果。另外,在实行网上录取后,录取的办公方式有了根本变化,学校已不再派出工作人员到省市招生录取办公地点,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的情况已不存在。网上录取开始后,一个学校在各省市的生源状况、拟录考生信息都反馈到学校机房,学校招生办公室一目了然。提档线如何划定,招生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学校有关部门领导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可直接对接各省市的招生管理部门,信息是直通的,已不存在“中间工作人员”。

  这种录取工作方式将中间过程减少至最少,几乎不存在因信息不畅给个别工作人员造成的“可乘之机”。对于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甚至降分录取的情况,在工作程序上,需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准才能进入操作过程。工作人员权限方面,有关领导要签字批复或批准,承办工作人员要核实具体情况并签字,具体操作人员按指令操作后也要签字负责,工作程序的逻辑限定使工作人员的越权行事已无可能。如有工作人员恶意违反,轻则当即停职调离招生工作岗位,重则开除公职。近几年还没有发生过工作人员主观故意违规操作的情况。考生与家长应对网上录取的程序、网上录取的办公方式、网上处理招生计划调整的工作过程有所了解,慎重对待“认识招生工作人员”可以保证提档录取的说法,以免上当受骗。

  6、接收录取通知书没有任何费用

  实行网上录取后,目前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已不在学校发给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上盖章,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发给所录取的全国各地考生,需缴纳的所有费用都在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或是通过银行汇至学校指定的帐户,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

  在媒体披露的所有高考招生录取诈骗案件中,最为恶劣最为简单也最容易识破的行径就是向考生及家人直接兜售学校录取通知书。但遗憾的是,每年都有不少家长因此上当受骗,有的个案一次就骗取数十名家长数百万元,事后骗子抓到,但损失已无法挽回,家长后悔不已。

  对于所谓“招生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带送的录取通知书或是莫名收到某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时,首先要上省招生办公室的网站查询,核对真伪,如网上一时查不到,应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当面咨询或电话查询,以防上当受骗。

  7、注意区分不同类型的办学形式

  如前所述,混淆不同类型的办学形式是高考骗局中较为常见,也是最具有欺骗性质的。很多家长和考生不知道,甚至不明白原因。高等教育主要分为四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很多招生骗子混淆这其中的分别,利用非普通高等教育来蒙骗考生和家长。

  8、谨防有人利用录取时间差进行诈骗

  每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有些骗子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考生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到各级招办查询考生的录取结果,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打时间差。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为此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务必注意。

  关于高考诈骗的几点提示

  提示一:通过正当的渠道了解招生录取信息。每年省招生办对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政策等有关招生信息,通过本省高考《报考指南》等书籍、本省教育考试院(本省高考招生办)和媒体及时公开。一些特殊类招生,如单独招生、享受政策照顾等,各省都会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和省招办的网页上公布。所以,如果有人宣称可以进行特殊类招生,但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和我省招办网页上没有发布这些信息,这类情况通常都是假的。

  提示二:不要轻信中介组织及个人拉拢生源牟取利益的行为。省招生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内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我省的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不进驻省招生办录取现场,录取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省招生办和招生院校对录取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流程,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规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

  提示三:考生和家长在咨询招生信息过程中,应仔细核对信息来源者的身份,如要求出示工作证、身份证等,以免碰上行骗者。

  提示四:关于录取结果的查询。为了方便考生,省招生办将会把每天的录取结果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送到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再将录取信息传给县(区、市)招生办,考生可直接到当地县(区)查询。同时省招生办网站也开通网上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同前。考生登陆网站后根据提示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除此以外,现在有很多学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的考生信息放在自己的网上,供考生上网查询,所以考生可以直接登陆自己所报学校的网站,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

  提示五:考生和家长若发现有行骗行为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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