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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群众满意的中小学”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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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香绿茶
时间:
2012-10-2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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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群众满意的中小学”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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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2 09:09 上传
武汉市第二届“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开始啦!今起至11月10日,市民可以通过微博、短信、电邮、电话等方式推荐自己心中满意的中小学,推荐对象包括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市民推荐除了提供准确校名之外,还需提供简要推荐理由。微博推荐@武汉晚报、@武汉教育;短信至13995526996;电邮
whwbzr@163.com
;热线电话82333333。
我市去年举行了首届“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历时3个月,15万晚报读者参与投票,汉网与市教育电视台网站总投票点击超过400万次。最终,53所学校从众多推荐学校中脱颖而出, 35所学校获“群众满意中小学”称号,18所学校获“群众满意的中小学”提名奖。
这些获奖学校中,有“留守儿童第一校”新洲邾城四小,有湖北省高中新课改“尖兵”武汉市育才高中,有全国初中“教改明星校”二桥中学,这些学校不仅在武汉,湖北,甚至在全国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群众满意中小学”按照“五A”级标准来评选。 制图 陶刚
群众满意的中小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上周五,之初,记者专访了武汉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靳雁、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请他们谈谈他们眼中的“群众满意的中小学”。
武汉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靳雁
教育是民生之本,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期待。搞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保证,只有学校都办成群众满意的学校,教育才能办成群众满意的教育。群众满意中小学评选就是要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与教育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作风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服务意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为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
群众满意中小学评选,一定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活动一方面要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和实绩,另一方面要引导学校按教育规律办学,按学生成长规律办学。
群众满意的中小学,一定要有群众满意的教师,群众满意的学校管理,群众满意的学校环境,群众满意的校风学风,群众满意的教育质量。
具体来说就是,学校要对学生的终生发展负责,不以功利之心办学,不以浮躁之气治校,切实遵循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招生、收费等涉及公共服务的事项,要做到制度健全、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有违师德的行为。
任何一所学校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关键是我们的学校要有直面问题,闻过即改的勇气和决心。不断超越自我,不断追求进步的学校就是群众满意的好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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