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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高考上海卷作文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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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毛的夏天
时间:
2012-11-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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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高考上海卷作文题解析
高考真题
根据以下材料,选取一个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不要写成诗歌)。(70分)
人们对自己心灵中闪过的微光,往往会将它舍弃,只因为这是自己的东西。而从天才的作品中,人们却认出了曾被自己舍弃的微光。
文题解析
这道题目沿袭了自2009年以来材料作文的形式,但跟之前的新材料作文不同,这道题目的限制比较多,似乎违背“不在审题上为考生设置障碍”的宗旨。材料中有两句话,一句是“人们对自己心灵中闪过的微光,往往会将它舍弃,只因为这是自己的东西”;另一句是“而从天才的作品中,人们却认出了曾被自己舍弃的微光”。这两句话不能割裂开来,而是要注意其中的辩证关系。微光曾经在每个人心头闪过,但正是因为这是自己的东西,所以往往将它舍弃,这是一种什么心理?这是一种不自信的自卑心理,这是中国人普遍的“远香近臭”心态。鲁迅曾经写过一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的文章,他在文中谈到,中国人“先前信‘地’,信‘物’,后来信‘国联’,都没有相信过‘自己’。假使这也算一种‘信’,那也只能说中国人曾经有过‘他信力’……”说的就是中国人的这种心态。可仅仅从这一角度立意是不够的,要注意后面的一句话:“而从天才的作品中,人们却认出了曾被自己舍弃的微光。”原来,从天才的作品中发现自己曾经舍弃的那缕微光是多么富有价值。毛泽东曾经批评过“言必称希腊”的本本主义态度,可现在不是言必称希腊,而是言必称美国了,仿佛美国什么都好,美国的蚊子哼哼都比中国的蚊子哼得好听,而就在我们自暴自弃的时候,美国却羡慕中国的基础教育比他们好。所以,在从这两句话的关系中可以得出结论:不要盲目相信天才而过于自卑,要正视自身的价值,要充满自信。“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走了那么远,发现风景原来就在自己这里。
可是光把握这两句话还不行,还要注意关键词“微光”。“微光”是个比喻词,是借喻的形式。借喻中只有喻体出现,本体不出现,我们就要确定它的本体。“微光”的本体很多,但如果对概念不加以辨析,它的本体就会无限放大,作文就会变成个大口袋,学生准备好的文章都可以往里面装。关键要注意这个“微”字,“微”是微小、微茫的意思,既然是“微光”,那就不是万丈光芒,就不是亮闪闪的红太阳,而是天空中隐隐显露的启明星。“微”可以变大,像灵感,微光乍现,最后可以成就一位巨人;像希望,最初可能是微茫的,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最后演变成光芒前景。因此,考生还要写出它的变化过程。
再有,就是“作品”是指广义的作品,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不能太实。如果太实,思维就狭窄了。
总之,审读这则材料是有相当难度的,既要宏观,又要微观;既要注意关系的判断,又要注意概念的划分。这对学生的逻辑思辨能力要求很高。但既然是高考,带有选拔性,就要拉开差距,这也体现了高考的选拔功能。上海的高考作文一贯强调四个关注——关注自我、关注他人、关注社会、关注自然,这道作文题目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
评审条形码
一类卷(63~70分)基准分67分
能准确把握题意,立意深刻,选材恰当,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感情真挚,结构严谨,语言流畅,有文采。
二类卷(52~62分)基准分57分
符合题意,立意较深刻,选材较恰当,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
三类卷(39~51分)基准分45分
基本符合题意,立意一般,选材尚恰当。中心尚明确,内容尚充实,感情尚真实,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偶有语病。
四类卷(21~38分)基准分29分
偏离题意,立意或选材不当,中心不明确,内容单薄,结构不够完整,语言欠通顺,语病较多。
五类卷(20分以下)符合以下一项即为五类:(1)脱离题意。(2)文理不通。(3)全文不足400字。
说明:(1)未写题目扣2分。(2)错别字1个扣l分,至多扣3分。(3)标点错误多,酌情扣1~2分。(4)文面不整洁,酌情扣1~2分;文面整洁美观,酌情加l~2分。
素材链
著名音乐人谭盾回顾他的创作经历时说:那年冬天我从北京回老家湖南采风。在土家族的一个村子里,我遇到一位能用石头敲出音乐的老人。他敲击、搓揉不同的石头,奏出不同的节奏和音高。更神奇的是,每段石乐后,他抛出手中的石头,石头落地,总能排列出《易经》中的某种卦相。他古老而原始地吟唱着,与天、地、风、云交谈,和前生、来世对歌。当时我被震傻了,真觉得这位“石头老人”就是我要寻找天籁的地图。
20年后,应邀为波士顿交响乐团和大提琴马友友创作交响协奏曲时,我想起了这位“石头老人”,并再次回到了湖南的土家村。淳朴的乡民却告诉我“石头老人”已带着他古老的音乐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当时很悲伤,老想着:能不能把已经逝去的人再找回来?能不能让好的音乐永不消逝?
于是,我重返湖南“听音寻路”,想绘出我心里的地图,想找回“石头老人”和他那永远不应消失的音乐……
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自上中学时就迷上了电脑。1973年夏天,盖茨以全国资优学生的身份,进入了哈佛大学。在那里,他仍然无法抵抗电脑的诱惑,于是就经常逃课,一连几天呆在电脑实验室里整晚整晚地写程序。1975的冬天,盖茨和保罗从MITS的Altair机器得到了灵感的启示,看到了商机和未来电脑的发展方向,于是他们就给MITS创办人罗伯茨打电话,说可以为Altair提供一套BASIC编译器。罗伯茨当时说:“我每天都收到很多来信和电话,我告诉他们,不论是谁,先写完程序的可以得到这份工作。”
于是盖茨和保罗回到哈佛,从1月到3月,整整8个星期,他们一直呆在盖茨的寝室里,没日没夜地编写、调试程序,他们几乎都不记得寝室的灯几时关过,最后,他们终于成功了,两个月通宵达旦的心血和智慧产生了世界上第一个BA-SIC编译器,MITS对此也非常满意。
3个月之后,盖茨敏感地意识到,计算机的发展太快了,等大学毕业之后,他可能就失去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所以,他毅然决然地退学了。然后,和保罗创立了微软公司。
解读:像谭盾从“石头老人”身上所获得的灵感和盖茨与保罗从MITS的Altair机器上所得到的灵感,可以说都是从他们大脑中所闪过的一瞬间的微光,这些微光其实我们凡人都有,而天才抓住了,成就了天才的事业;我们凡人往往在无意间将他们丢弃,所以凡人永远是凡人。这就是凡人和天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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