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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育部:控制1%的小学在校生辍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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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逍遥书生
时间:
2012-12-7 16:42
标题:
教育部:控制1%的小学在校生辍学率
近日,有单位和学者就我国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发表了相关研究报告,其中部分数据引起社会关切。
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进入本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了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005年前,教育部依据1991年颁布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以统计公报形式对外发布小学辍学率。2006年以后,随着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小学辍学率一直稳定控制在1%以内。尤其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全国义务教育工作重点从普及转向巩固提高,因此教育部不再公布小学年度辍学率。但国家对此问题依然十分重视,在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中对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出了明确指标,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也把入学率和巩固率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指标,对各地进行严格监测和督导评估,实行一票否决。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1994年原国家教委发布《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自进入新世纪的10多年以来,虽然辍学率随年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但是都没有高于1%的国家控制线,说明我国小学控辍保学的措施是成功的。特别是近年来小学五年巩固率一直比较稳定,因此并不存在小学辍学率回到10年前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学生基数较大,辍学问题仍需得到长期关注。
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总体上,改善了办学条件,优化了教师队伍配置,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对此,教育部分别于2006年、2009年、2010年印发文件,要求各地避免盲目撤并学校。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在完成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从明确保障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的政策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让农村学生能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同时,加快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设,构建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就学与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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