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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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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考砖家
时间:
2013-1-23 08:59
标题:
[湖北]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招生章程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教育部国标代码:11654
湖北省招生代码:7220
一、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占地面积 105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实验实习设备总值 4500万元,建有现代服务和现代制造技术等多个多功能实训中心。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577名,其中,教授15名、副教授153名,并常年聘请外教来我校执教,目前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规模已达万余人。
三、2012年学院在湖北、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内蒙、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安排有招生计划。
四、招生对象
1.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2.参加湖北省高职统考的中职考生。
3.取得生源所在省份2012年美术联考合格证的艺术类考生。
4.参加2012年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且成绩合格的体育类考生。
五、录取规则
1.学院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按志愿、按分数进行录取。
2.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3.艺术类专业:学院承认各省美术联考合格成绩。湖北省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规则执行当地招生政策。
4.体育类专业:学院承认各省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合格成绩。湖北省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x75%+文化成绩x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他省份体育类录取规则执行当地招生政策。
湖北省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以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成绩为准。
5.食品加工技术和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学生无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0cm以上。
6.航空服务专业(乘务员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
7.学院各专业招生录取无外语语种和男、女生比例的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普通专业学费4000元/年,体育类专业学费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5200元/年。
学院与上海中锐教育集团联合开办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汽车电子方向),学费4000元/年,企业技能培训费5000元/年。
学院与武汉比城比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办数字城市技术专业,学费4000元/年、企业技能培训费4000元/年。
学院与江通动画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办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江通动画班),学费5200元/年、企业技能培训费5200元/年。
中德合作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旅游管理专业学费15000元/年。
中澳合作办学社会体育专业(赛马产业管理方向)学费16800元/年。
住宿费有800元、900元、1200元/年/生三个收费标准,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
七、学生待遇及优惠政策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学生参加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考试,通过后由发证机关颁发技术等级证书。
家庭困难的考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当年七—八月份,考生可以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到当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同时,学院还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八、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
邮政编码:43005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网址:http:// www.whcsc.edu.cn
联系电话:027-84791355、84791356、 84791352、84792088
传真电话:027-84791344
法定代表人: 邓院方
二~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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