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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打印本页]

作者: 高考砖家    时间: 2013-1-23 08:59
标题: [湖北]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武汉商业服务学院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000号
    邮政编码:430058
    办学层次:大专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网址:www.whcsc.edu.cn
    联系电话:027-84791355、84791356
    传真电话:027-84791344
    教育部院校代码:11654
    湖北省招生代码:7220
一、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制造业的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占地面积 108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实验实习设备总值达2800余万元,建有现代服务和现代制造技术等多个多功能实训中心、其中计算机2000余台。我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01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08人,馆藏图书49万册,全日制普通在校生7000余人。
    三、2008年我院在河北、山西、内蒙、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新疆、黑龙江、云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安排有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专业计划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满足考生所报的三个专业志愿中其中的一个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2、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各省美术联考合格成绩。报考航空服务考生,要求容貌端庄,男身高必须达到1.76米以上,女身高必须达到1.62米以上。
3、招生录取无外语语种和男、女生比例的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体育类专业:我院执行湖北省体育联考类办法。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我院以湖北省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成绩为准。
6、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颁发“武汉商业服务学院”专科毕业证,技能型学生参加技术等级考试,颁发技术等级证书。普通专科学费4000元/年,艺术生6500元/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方向)8000元/年,学生住宿费每生900元/年-1200元/年,住宿实行公寓管理。
六、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贫困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金”贷款;学院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时,我院还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以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法定代表:张元树
二00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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