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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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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考砖家
时间:
2013-1-23 08:59
标题:
[湖北]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009年招生章程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2009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位于武汉市武昌江夏大道18号,隶属武汉科技大学,是经教育部确认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在全国历次独立学院排名中一直稳居前十强,2008年底中南分校在腾讯网、新浪网主办,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新闻网、教育部中国教育信息网等参与的年度教育总评活动中,蝉联品牌独立学院综合实力之首。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语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文法学院、艺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非专业素质教育学院、自考学院10个学院。目前各类在校学生15000余人。主要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的学生,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医学、农学等8个学科门类。
二、
录取规则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比例一般控制在计划数的120%以内。
3、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4、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我校录取不限制男女,不限制语种。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110分以上、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
7、对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确定的优录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实际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8、艺术类考生参加所在省(市、区)艺术类基础课联考,且取得同等高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者,均可填报我校志愿,其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线。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和音乐类考生及山东省音乐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证。
三、
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四、奖学金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五、学历证书与学位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按教育部规定颁发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地址
:
武汉市武昌江夏大道
18
号
邮
编:
430223
网
址
:http://www.znust.edu.cn
咨询电话:
027-81652037 81652829 81652828
传
真
:027-8165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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