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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学生被要求放假回乡宣传自己母校引争议 [打印本页]

作者: 飞杨    时间: 2013-1-26 16:14
标题: 大学生被要求放假回乡宣传自己母校引争议
  期盼已久的寒假终于来了,大学生小杜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未来35天的假期,他需要跑遍家乡17所中学,宣传自己的母校——一所非211工程大学,接受高中生咨询,同时收集高三学生花名册和期末成绩单。
  小杜被称为“回乡信使”,以学生身份建立大学与中学的沟通,其实就是招生宣传员。近年来,像小杜这样的宣传员越来越多,已成为高校“生源大战”的先锋队。然而,对于“信使”这个角色,许多大学生并不喜欢,无功无酬,担负压力,有时甚至还得杜撰一堆“美丽的谎言”。眼下,在招生大战愈演愈烈之际,如何规范这支“招生信使” 队伍,已然成了一个问题。
  一辩:大学生做招生宣传,更有说服力?
  正方:大学生现身说法,更易让人信服
  王敬之(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学校招办和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每年都会做“回乡信使”的项目,主要目的是联络学校和各生源地中学的感情,解答应届考生的困惑。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对学校办学理念、特色、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宣传。
  我们每年都会招募返乡大学生加入“回乡信使”项目,他们会带着印有学校logo的台历、笔记本等物资返乡,送给自己中学的学弟学妹,并趁机进行宣传。从历年工作经验来说,这一方式效果不错,因为大学生毕竟和中学生年龄差距不大,易于沟通。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来现身说法,更加亲和,也更有说服力。
  反方:了解不全、措辞不当,反会适得其反
  于先力(化名,北京大学教授):我知道不少大学每年都会派出在校生返乡进行招生宣传。招生负责人希望能用90后们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沟通交流,推广学校。但其实,这里面也有不少风险,容易出现反面效果。
  一个最简单的理由,大学生对自己就读的高校究竟有多少了解?且不说学校的学科特色,很多人就连自己学院的专业都不一定门儿清,回答中学生的提问难免错漏百出。另外,学生毕竟没有经过专门的招生培训,招生宣传容易受到个人情绪等因素的影响,一旦措辞不恰当,反而容易适得其反,影响招生大局。
  二辩:大学生返乡招生宣讲,学校应给报酬?
  正方:适当补助,减轻宣讲经济成本
  曲冬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生):我认为,学校应该给返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生适当补贴。这有助于减轻他们的宣讲成本,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大学生回高中母校做招生宣传确实是一个好事情,既可以探访高中母校、感谢师恩,又可以向师弟师妹进行宣传、推荐自己所在的大学,给予即将高考的师弟师妹以建议。但是在宣讲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诸如交通费、住宿费、请老师吃饭等额外费用,对于家境不好的大学生而言,这笔费用毕竟是一笔额外负担。要是学校不能给予适当补贴,既损害了学生的个人利益,也不利于激发大学生做招生宣传的热情。
  反方:精神鼓励为先,评奖评优可加分
  胡宁(化名,中央民族大学学生):学生返乡为学校做招生宣讲,是不应该要求学校支付经济报酬的。这应该是顺手的事情,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而不是需要刻意为之,所以如果事先就知道需要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去跑到很远的地方做招生宣传,那么在接受任务时就可以拒绝。
  此外,大学生还可以在网上,通过校友群、微博等形式来进行宣传,这样传播范围更大,效果也许会更好。如果有师弟师妹对大学感兴趣,也可以通过私信等方式沟通。当然,如果学校能提供一些精神层面的鼓励还是有必要的,比如在一些评奖、评优的时候,是否可以考虑给予加分优惠,这样也能提高大家的积极性。
  三辩:为避免无序竞争,国家应规范招生宣传?
  正方:理清宣讲程序,规范招生秩序
  侯正方(教育学博士):从顶级高校的“掐尖”到普通高校的名额之争,近年来高校的生源大战愈发激烈。甚至每年招生季,高校间互相指责对方“暗箱操作”的事件都层出不穷。这说明高校从招生宣讲到录取,整个过程亟待规范治理。
  针对近年来不断出现招生夸大宣传的情况,我认为有必要在国家层面设立专门机构,开展高校招生宣传的统一培训。落实各项制度和纪律,理清宣讲的程序,从而达到规范招生秩序的目的。特别需要注明的是,一些寒假回乡宣传的学生招生骨干,也应当纳入到这一培训体系中。
  反方:统一模板的招生宣传将失去高校特色
  林阳(化名,北京某211高校招办主任):我承认现在一些高校在招生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的行为,但为此要举办全国性的培训,统一招生秩序,这就非常不合适了。统一模板的招生宣传肯定会失去高校各自的特色。
  1000名观众心目中有1000个哈姆雷特。每所大学都有自己的定位,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位大学老师、每位大学生也都有自己对学校的独特理解和认识。我们希望老师和学生能把这种独特的理解和认识传递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学弟学妹,让这些中学生加深对大学的认识,这才是招生宣传的真正目的。在这方面,招生宣传应该存异,而不是趋同。


作者: 快乐pny    时间: 2013-8-26 11:17
有利有弊,应该有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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