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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汉年内有望试行医院“先看病后付费” 还是不生病的好 [打印本页]

作者: 烨未央    时间: 2013-2-20 09:08
标题: 武汉年内有望试行医院“先看病后付费” 还是不生病的好


  央视新闻截屏图。
  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试点“先看病后付费”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武汉是否会成为试点地区?昨日,记者从武汉卫生部门获悉,武汉年内有望试行区内就诊“先看病后付费”。
  卫生部
  “先看病后付费”只是试点,非全面推行
  前日,央视报道称,今年卫生部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即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再由医保报销,而现在则是直接由医院垫付,患者直到看完病也只用缴自己的那部分费用,其余直接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第二个变化则是取消了住院押金,需要住院的患者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目前,该制度已在山东省部分医院进行试点。
  昨日,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指出,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并未要求“全面推行”。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但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这不仅帮助了那些一时半会凑不齐救命钱,又急需治疗的人,更是一种公平交易的体现。”武昌积玉桥某烟酒商店老板王思凤认为,治疗结束再付费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好比卖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看病不比吃饭,动不动就上万元,如果看完病没钱给,怎么办?”同济医院旁某饭店老板刘强认为,政策是好政策,怎么落实是关键。
  医院
  “政策可行,但要分步实施”
  据武汉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武汉已经基本全面实现医保和新农合就诊的即时结算,参与医保的市民在定点医院就诊时,只需要支付自费部分即可。多数持有新农合的市民也可以如此,只有在部分远城区的部分定点医院,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先看病后收费’的制度对于武汉而言,最重大的变化在于住院是否还需交一大笔押金。而该新政能否推行的关键在于三级大医院是否支持。”
  据了解,目前武汉三级医院中,平均每家医院每年因患者无力支付而变成坏账的医疗费用达数百万元。
  “先看病后付费确实是个好政策,是很好的发展方向。”昨日,武汉市第五医院院长张斌介绍,此举能够帮助急诊患者很流畅地进入诊疗过程,有助于对患者及时地进行治疗。
  张斌认为,该项新政在三级医院实施是可行的,但是需要分步实施,“有些城区的新农合一卡通尚未全面实现即时结算,省内城市和城市之间的结算方式和结算额度也不一样。”他建议,可以先在武汉拥有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市民中启动该项政策,然后再逐步延伸到武汉市的新农合居民和省内居民。
  “当然,主管部门的政策配套是必须的。”他指出,这需要建立起相关的配套政策后才可以实施。
  卫生部门
  在本辖区医院就诊
  就可先看病后付费
  昨日,记者从武汉卫生部门获悉,今年武汉有望试行区内就诊“先看病后付费”。也就是说,市民只有在本辖区医院就诊,才可以享受到该项新政,这主要考虑到各区新农合报销比例和即时结算能力的不同,在各区内试点,方便实施。
  业内人士指出,武汉大医院中不少是部属医院和省属医院,而区内医院多数是武汉市级卫生部门和区一级卫生部门可以直接管辖的医院,该项新政作为一种新事物,在可控医院内试点更有利于推行。
  专家
  医保预付费是推行的关键
  “医保部门能否预付费是该项政策能否成功推行的关键。”同济医学院专家熊光练曾经到山东考察过“先看病后付费”试点情况。他介绍,武汉现有的医保结算方式是患者看完病后,由医院和医保部门进行结算,而要推行新政策,则需要医保部门在患者看病前就将费用预付给医院。
  熊光练介绍,山东部分医院率先开展试点,都是由医保部门先根据医保结算额度,将一定比例的医保费用提前支付给试点医院,再由试点医院同患者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签订后,再进行“先看病后付费”。
  在试点医院,可以享受这种诊疗服务模式的患者包括: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及濒危、危重及其它病情危急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但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的患者,因自杀自残受伤致病的患者和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的患者将不能享受这一便民诊疗服务。
  此外,山东试点城市还在尝试通过科技手段,即就诊诚信系统,最大限度地堵塞恶意欠费、逃费的现象。
  个人就诊诚信系统,就是把医疗服务与社会诚信分级管理相结合,对能够按时结清住院费用的患者,下次就诊时可给予手续简化、费用优惠、减免等鼓励措施。而对恶意欠费、社会诚信等级过低的患者,则会建立 “黑名单”管理系统,进入“黑名单”的患者以后在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优惠措施。
  熊光练说,该系统还将联动医保、公安、金融等部门,将恶意欠费行为列入社会诚信不良记录,问题严重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究竟如何让该项新政真正落到实处,目前尚无可借鉴的成熟经验。”熊光练介绍,他在山东考察期间,已经发现部分试点医院在医保部门预付的费用花完之后,就产生推诿病人的现象。
  他认为,作为一种新事物,究竟该如何设置相关配套政策才能有助于推行,还要不断尝试。


作者: 2512696    时间: 2013-2-20 10:18
生病的人伤不起啊~~
作者: 江可可    时间: 2013-2-20 11:28
先看病后付费,全面实行才好呀
作者: 烨未央    时间: 2013-2-20 11:39
江可可 发表于 2013-2-20 11:28
先看病后付费,全面实行才好呀

{:4_111:}应该小病少收费 大病不收费
作者: 喜阳阳    时间: 2013-2-20 13:36
不管怎样,不进医院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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