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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洲女护士挣外快治死病人 非法行医获刑三年 [打印本页]

作者: 夏木下花    时间: 2013-3-21 08:34
标题: 新洲女护士挣外快治死病人 非法行医获刑三年
   

       女护士彭某为挣“外快”,给患者输液治感冒时出现悲剧致其死亡。

29岁的被告人彭某是新洲人,租住在盘龙城。2009年8月13日,她获得由湖北省卫生厅核发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在一家诊所上班。怀孕生子在家休息期间,常为小区街坊拿药、打针。

去年2月17日晚8点多,街坊黄某感冒,彭某为黄输液治疗。次日,黄某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认为黄某患扩张型心肌病和肺动脉狭窄的基础上突发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案发后,受害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其子扶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665455元。

【法院判决】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破坏了国家的医疗卫生秩序,同时也危害患者的生命健康,可认定其行为属于法律对非法行医罪规定的严重情节。依法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决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作者: 漫步云端1987    时间: 2013-3-21 08:38
感冒都给治死了,跟杀人有啥区别,为啥才判三年?
作者: 旺仔    时间: 2013-3-21 08:43
他们都好倒霉呀,这个护士好可恶。
作者: ljandyp    时间: 2013-3-21 08:47
感冒也能治死病人,这样的判决太不公平了~
作者: 蝴蝶飞飞    时间: 2013-3-21 08:47
坐三年牢就了事了吗?66万多赔偿款由谁来赔付?法院考虑这个问题了吗
作者: Amy    时间: 2013-3-21 08:51
自己都是为人父母的,怎么可以这么害人!
作者: 夏木下花    时间: 2013-3-21 08:53
蝴蝶飞飞 发表于 2013-3-21 08:47
坐三年牢就了事了吗?66万多赔偿款由谁来赔付?法院考虑这个问题了吗

法律不健全额,害死人哒
作者: 嘿嘿    时间: 2013-3-21 09:07
唉,害人啊!你就那么的想钱想疯了啊!
作者: Ella    时间: 2013-3-21 09:12
一个护士,读了几年护校就当自己是医生了,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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