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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北]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打印本页]

作者: 高考砖家    时间: 2013-4-9 14:12
标题: [河北]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自2001年起纳入国家计划内招生,面向全国招生。学院规划占地500亩,现有面积300余亩。教职工4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双师型”教师占50%以上,外籍教师12名。在校生近5000名。学院现有外国语言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系三个系,涉及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六个语种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等20余个专业。
学院创新高等职业教育,设立了培训学院。主要是拓展创业就业培训,培养商型人才。在教学中引入共创教育理念,所有专业均开设商业计划书编制、招投标书编制、会计记帐及财务预决算、合同书起草、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调研和数据处理、人物形象设计等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生存心态、为学生在未来职场、提升职业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大多数毕业生从事于外语教学、进出口贸易、职业经理、导游、翻译、网络维护、企业形象包装、高铁乘务、机场客服等工作,每年有部分学生飞赴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荷兰、瑞士、法国、等欧美国家和日本、韩国等国家深造和工作。
为了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2783
2、办学性质:民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6、上级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后,根据考生文化考核成绩,按照“志愿清”原则,即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够,从第二志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额满。
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要求及限制:
1、报考我院外语系旅游英语专业、经管系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口齿清楚,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四、体检要求: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
  2.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五、颁发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经考核合格,符合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5000---6000元/年(视专业而定,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600---800元/年(视专业而定,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学院联系电话及网址
电话:0311-89699666、89699162、89299292、89299295、89299296
网址:http://www.sjzwgyxy.com
八、    学院地址及邮编
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上文明路12号
邮编:052165
九:乘车路线
石家庄火车站乘55路到白佛客运站转乘206路到岗上下车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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