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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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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菜
时间:
2013-4-18 13:35
标题: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体系(试行)...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体系》(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65608452。
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
评价体系(试行)
根据《武汉市“十二五”中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程方案》,现制定全市中小学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体系如下。
第一章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需要,凸显德育生活化、体验化、地域化等特点,科学构建中小学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体系,切实增强中小学德育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道德发展,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幸福人生奠基。
第二章德育目标体系
(一)总目标
培养具有爱的情感、雅的言行、新的意识、善的品质、美的志趣的中小学生。
(二)学段目标
1.小学。培养具有团结友爱的情感、文明有礼的习惯、安全自护的意识、诚实守纪的品质、乐学向上的志趣的小学生。
2.初中。培养具有爱国爱家的情感、举止文明的言行、遵规担责的意识、自制耐挫的品质、立志怡情的志趣的初中生。
3.普通高中。培养具有爱国爱乡的人文情怀、文明雅行的生活方式、敢于担当的公民意识、乐观向上的个性品质、追求卓越的理想情操的高中生。
第三章德育内容体系
(一)小学德育内容
小学德育的主要内容为:爱的情感教育、习惯养成教育、诚实守信教育、责任担当教育、学会感恩教育、激趣砺志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和珍爱生命教育等八个系列。
1.爱的情感教育系列
(1)爱自己、爱亲人、悦纳他人的教育。
(2)爱家庭、爱班级、爱学校、爱社区的教育。
(3)知晓荆楚文化、了解城市历史、体验地域风情、感受武汉精神的教育。
(4)敬国旗、唱国歌、初步知晓祖国历史和基本国情的爱国主义教育。
(5)诵读经典、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的教育。
2.习惯养成教育系列
(6)学会自理、讲究卫生、热爱劳动的生活习惯养成教育。
(7)遵章守纪、文明有礼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8)规范书写、专心倾听、积极思考、认真作业等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
3.诚实守信教育系列
(9)学习信义典范、树立诚信意识的教育。
(10)诚实自律、守时守约美德的教育。
(11)遵守基本规则、社会公德的教育。
4.责任担当教育系列
(12)了解责任、乐于为集体服务的教育。
(13)初步的社会责任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教育。
5.学会感恩教育系列
(14)感恩父母的教育。
(15)感恩他人的教育
(16)感恩社会的教育。
6.激趣砺志教育系列
(17)激趣乐学、会学乐思的教育。
(18)勤奋向上、磨炼意志的教育。
(19)怀抱理想、立志成才的教育。
7.环境保护教育系列
(20)热爱大自然、保护环境的教育。
(21)不攀比消费、不浪费资源、勤俭节约品质的教育。
8.珍爱生命教育系列
(22)健康生活、科学运动的教育。
(23)安全自护自救的教育。
(24)心理疏导、学会适应的教育。
(二)初中德育内容
初中德育的主要内容为:“五爱”情感教育、文明雅行教育、现代意识教育、向善品质教育和博雅志趣教育等五个系列。
1.“五爱”情感教育系列
(1)热爱生活、自尊自重的教育。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的教育。
(3)友好相处、正确交往的教育。
(4)知晓武汉历史、文化、市政,保护环境、践行城市精神等的教育。
(5)了解国情、熟悉传统文化、热爱祖国的教育。
2.文明雅行教育系列
(6)谈吐文雅、举止文明、讲求社会公德的教育。
3.现代意识教育系列
(7)严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班规的规则意识教育。
(8)尊重、保护自己,尊重、爱护他人的生命,爱护动植物的生命意识教育。
(9)履行责任、乐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教育。
(10)自觉维护班容、校容、市容及社会、自然环境的生态环保意识教育。
4.向善品质教育系列
(11)学会自我控制、自我调节、保持心态平和的自制教育。
(12)磨炼意志、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的意志品质教育。
(13)真诚待人、信守承诺的诚信品质教育。
(14)不攀比消费、不浪费资源、勤俭节约品质的教育。
5.情趣志向教育系列
(15)崇尚高雅情趣、抵制低级趣味的教育。
(16)憧憬未来,树立理想,努力践行远大志向的教育。
(三)普通高中德育内容
普通高中德育的主要内容为:爱国爱乡的人文情怀教育、文明尚雅的生活方式教育、敢于担当的公民意识教育、乐观向上的个性品质教育、追求卓越的理想情操教育等五个系列。
1.爱国爱家的人文情怀教育系列
(1)感受生活美好、理解生活意义、树立正确生活态度、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创造和享受幸福生活的教育。
(2)理解父母、尊敬师长、感恩他人、感恩社会的教育。
(3)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热心公益、志愿服务的教育。
(4)了解武汉历史现状、理解武汉精神内涵、践行武汉精神的教育。
(5)认识与把握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阔全球视野的教育。
2.文明尚雅的生活方式教育系列
(6)友善交往、崇尚礼仪、做文明武汉人的公民道德教育。
(7)良好生活习惯、自主学习习惯和优雅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8)爱护公共环境、注意节约资源的绿色消费生活的教育。
3.敢于担当的公民意识教育系列
(9)呵护生命、拒绝黄赌毒的教育。
(10)明确角色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公民责任意识的教育。
(11)规则意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和公平正义感的教育。
(12)批判意识、创新意识、科技伦理意识的教育。
4.乐观向上的个性品质教育系列
(13)正视困难、坚韧不拔、自信乐观、奋发向上的个性品质教育。
(14)积极融入集体与亲近社会的教育。
(15)正直善良、诚实守信、乐于合作的个性品质教育。
5.追求卓越的理想情操教育系列
(16)健康兴趣爱好、博雅生活情趣、终身学习的教育。
(17)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辩证关系的立志砺志教育。
(18)根据社会需要与个人条件科学进行人生规划的教育。
第四章德育路径体系
围绕有效德育目标、内容,按照“全员参与,便于操作”的工作思路架构,有针对性地选择七条路径,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学生健康成长、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一)学科课程与课堂教学
1.提升教师学科德育意识与能力。引导教师提高道德素养和育人水平,坚持引导学生把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道德修养统一起来,使课堂教学实现育人无痕。
2.挖掘学科课程德育资源。发挥学科课程潜移默化的育德功能,突出“以情育人”、“以史育人”、“以美育人”、“以理育人”。
3.精心设计课堂教学活动。积极创设教学情境,寓德于教,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注重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导和科学精神、人文素养的渗透。
(二)德育课程与德育实践
1.全面落实德育课程目标与要求。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德育课程。加强德育课程教学工作,促进学生道德知识内化。
2.积极开展地方、校本德育课程建设。根据区域、学校实际和学生兴趣需要,科学设计、开发或选用富有特色的地方、校本德育教材,推动德育课程化建设。
3.精心开展校园德育实践。落实晨夕会、升国旗仪式、主题(队)班会等德育常规,发挥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体育节等育德功能。利用清明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和开(散)学式、毕业典礼等特殊纪念日等开展道德实践,组织多种类型的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活动,保证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每周活动时间。
(三)班级建设与班级管理
1.营造班级环境。制定班歌、班训、班旗、班徽,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引导学生在活动中形成团队意识,形成良好班风。布置好教室,让班级环境温馨宜人,育人无声。
2.加强班级管理。民主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形成学生自我教育、民主管理的班级管理模式。
3.打造班级特色。确立班级共同愿景,提升班级育人功能与实效,形成适应学情、体现班情、特色鲜明的班级育人风格,彰显班级特色,打造班级建设品牌。
(四)社会实践
1.丰富社区实践活动。促进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交流互动,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扶贫帮困、科技环保、民俗文化等丰富多彩的社区实践活动,推动学校教育、社区教育资源共享互惠。
2.拓展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区位优势,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拓展学生校外实践形式,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学生交流活动。
(五)校园文化建设
1.凸显精神文化。以树立先进理念为核心,探索各具特色的办学模式,规划办学愿景。依托校训、校歌、校旗、校徽等彰显精神内涵的文化载体,塑造核心价值观,增强学校凝聚力和向心力。
2.完善制度文化。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将制度文化融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形成全体师生广泛认同和自觉遵守的制度规范。
3.强化行为文化。大力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突出师生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公民道德教育,发挥教师榜样对学生行为潜移默化地教育、影响作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4.丰富课程文化。转变教与学方式,整合课程资源,培育具有个性的学校课程和课程文化。开发以素质为核心、以实践为导向的校本课程,满足学生多样化成长需求和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
5.提升环境文化。系统规划和设计校园环境文化,加强人文环境建设,营造绿化、美化、净化的校园环境。搭建“四位一体”(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服务性)校园网络文化平台,倡导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六)心理健康教育
1.建立中小学生心理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在自我意识、学习心理、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发展状况。
2.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将心理健康课程纳入课表,保证小学、初中每学期不少于6节心理健康课,普通高中每学期不少于8节心理健康课。
3.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与管理。建设符合专业要求的心理辅导机构,切实发挥心理辅导机构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4.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工作。通过心理咨询、交心谈心、拓展活动等形式,减缓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增强学校应对学生心理危机的能力。
(七)“三位一体”合力育人
1.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好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开好家长会,做好家访工作。密切家校联系,推动学校、家庭形成共育合力。
2.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加强学校与社区资源共享、环境共建、教育互补、评价对接等工作,实现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无缝对接。
3.发挥行业资源优势。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城管副校长等,设置校园安全岗,定期开展法制、安全等教育,创建平安校园。
第五章德育工作推进体系
(一)实施行政主导与专业指导推进
1.健全行政管理机构。市、区、校三级有效德育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强化行政主导,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德育工作有序落实。
2.建立专业指导机构。市、区、校三级教科研部门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发挥专业指导、专题培训等优势。
3.建立市区联系制度。市、区、校三级健全完善德育工作单月专题研究制度、学期专题活动制度和年度总结推进制度,加强纵向联系,强化横向互动,整合力量,共同推进。
(二)实施科研引领与人才培养推进
1.加强有效德育科学研究。发挥市有效德育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加强学术研究和一线指导,促进德育研究与德育实践的有效结合。
2.强化德育工作者专业培训。定期组织中小学校长、分管校长、班主任、德育干部及教科研人员开展全员轮训,强化德育区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切实提高德育工作者的育德意识和能力。
3.畅通德育工作者成长渠道。在劳模(先进)、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评定、职称评聘、校级干部提拔等评先推优工作中,落实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政策。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优秀德育工作者评先表彰机制,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德育工作积极性。
(三)实施考核评价与榜样激励推进
1.实施市区两级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有效德育建设工程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五大体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建立德育全覆盖下校工作制度,对有效德育目标达成度、内容落实度、路径契合度等进行常态化检查、指导。
2.建立市区两级德育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有效德育建设工程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纳入市、区两级绩效考核范畴,逐步加大其在绩效考核目标体系中的权重。
3.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德育表彰奖励制度。市、区教育局间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考评工作,推出以“功勋”、“十佳”、“百优”班主任为代表的有效德育先进工作者群体,探索、培育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有效德育育人模式与实践成果。
(四)实施保障支撑与技术支持推进
1.加强经费保障。市、区教育局为有效德育建设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中小学在生均公用经费中保障德育工作开展所必需的经费。
2.研制系列工作规程。研制《武汉市中小学德育干部工作指导手册》、《武汉市班主任工作规程》、《武汉市中小学校德育一日常规指导意见》,保证学校德育时间、阵地、人员的有效落实和常规工作的规范开展。
3.搭建技术支撑平台。建立学校德育工作网络资源库,利用校园网、教育论坛、班级(校长、班主任、教师)博客、教师(家长)论坛、班级QQ群等方式,推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网上多方互动,促进德育研究成果及时共享。
(五)实施多方联动与合力育人推进
1.完善学校全员育德制度。推广实行班科联系制(集体备班制),探索建立全员育人导师制度,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提升教师合力育德能力。
2.探索校片区协作推进制度。加强区域、校际之间德育工作的相互学习与交流,利用学区学片、德育工作特色发展联盟等平台,打造德育工作共同体,提升学区和区域整体德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构建多方联系工作制度。优化中小学生成长社会环境,整合社会资源。加大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章德育工作评价体系
(一)评价原则
1.方向性与针对性相结合。评价要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要求相一致,与有效德育的目标、内容、途径体系相衔接,与学生道德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相适应,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又因地制宜推动区校德育创新,彰显武汉德育特色。
2.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突出评价内容全面化和评价指标分层化,既通过定量评价客观掌握德育实情,又通过定性评价全面了解德育工作现状。
3.科学性与人文性相结合。遵循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立足德育工作实际,既体现评价要素的合理性,又体现评价目标、内容、过程、程序、方式及结果采信的人文性与有效性。
4.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促进学生和学校发展为目标,注重评价过程的调控与改进功能,突出检查德育工作目标达成水平,既发挥评价结果效益,又适时调整德育工作策略。
(二)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学生。侧重评价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推进有效德育工作情况,学生评价作为学校德育工作有效性的考核验证依据。
(三)评价内容
1.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德育建设工作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组织与规划、管理与指导、激励与保障、成效与特色。
2.学校有效德育建设工作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路径、德育效果。
3.学生德育发展状况评价。具体参见《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中各学段学生德育评价目标、内容与要素。
(四)评价方法
采取现场观察、设置情景、问卷调查、资料查阅、访谈、听取汇报等形式。
(五)评价呈现
1.区教育行政部门评价
对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效德育工作实行等级评价。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价的四项一级指标,各项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优秀等级,90—100分;良好等级,75—89分;合格等级,60—74分;不合格等级,59分以下。
2.学校评价
对学校有效德育工作实行星级评价。学校评价的四项一级指标,各项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4个星等:优秀等级,90—100分,授予“★★★★★”标识;良好等级,75—89分,授予“★★★”标识;合格等级,60—74分,授予“★”标识;不合格等级,59分以下。
3.评价奖励
(1)在有效德育建设工程专项检查中,对考核为优秀等级、良好等级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授予“市有效德育建设示范区”、“市有效德育建设先进区”;对考核获得不同星级的学校授予“市有效德育‘★’星学校”(“★”代表“一、三、五”)星级称号标志牌。
(2)坚持一票否决原则。凡学年内查实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区、校,在当年德育工作评价考核中一票否决。
3.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是检验学校有效德育工作效果的重要内容,对学生德育评价采用抽样评价方式。学生评价标准参见《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六)评价管理
1.各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本区中小学有效德育评价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类人员在实施德育评价过程中的职责。
2.学校要构建有效德育评价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对管理干部和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体现有效德育评价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附件:
1.武汉市小学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体系一览表
2.武汉市初中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体系一览表
3.武汉市普通高中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体系一览表
4.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
5.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评价指标体系(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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