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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省人才资源市场《档案的调出》 [打印本页]

作者: lihongdou    时间: 2013-5-27 21:02
标题: 湖北省人才资源市场《档案的调出》

    档案转递时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才市场有档案保管机构开具的《档案接收函》或《商调函》外,以下情况也可办理转递手续:经初试、复试,已被列入研究生拟录取范围开具的《拟录取究研生调档函》;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人员,办理改派之后,凭新的《报到证》;与事业单位签订的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以上情形可以转出档案外,其他以任何形式都不可转出档案。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或代理合同、《档案接收函》或《商调函》;
        2、交清代理费用;
        3、档案调出。
    注:《档案接收函》或《商调函》只有事业单位、国企、人才市场可以开具《档案接收函》或《商调函》,民营企、私营、合资独资企业不予办理转出手续。派遣员工跟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调出档案只收取50元的转档费,一个月之后按照工人档案托管费用收取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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