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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外地居民在武汉买房须提供1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榨菜    时间: 2013-6-25 14:07
标题: 2013年外地居民在武汉买房须提供1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5月初,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市民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典型个案,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
  案例一
  市民韩先生:您好,我现在在武汉一家事业单位上班,但是户口不在武汉,请问能在武汉买房吗?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根据我市限购规定,对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且在我市无房的,限购1套住房。经了解,咨询人为非本市户籍,不能提供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按照我市规定,该咨询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建议该咨询人将户籍迁入我市,即具备购房资格。
  案例二
  市民田先生:您好,我在洪湖买过房,现在武汉买房是属于一套房还是二套房?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经了解,该咨询人为非本市户籍,在我市无房,可提供一年社保证明,在购房方面具备购房资格。关于该咨询人反映的贷款问题,建议具体向金融机构咨询。
  案例三
  市民王女士:您好,我有一套二手房是属于婚前财产,请问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对婚前财产办理过户具体手续问题,可前往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具体咨询。过户应提交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相关婚前财产证明等。
  案例四
  市民曾先生:您好,我的房子是结婚之后买的,然后2010年离异了。请问婚内财产分割属于新政策还是老政策啊?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根据我市关于界定五类房屋交易转移时间规定,夫妻离婚后,房屋权属方由一方改为另一方的,且上市交易转移的,其时间计算以夫妻未离婚前取得的房产证时间为准。
  如您在买房、办证、二手房交易、物业服务、廉租住房申请、新政实施等方面,有什么疑问或实际困难,均可向武汉市房管局反映:
  86799988-446。


作者: 那都不是事儿~~    时间: 2013-6-25 14:46
谢谢分享,现在买房子太遥远,越来越买不起,租不起了
作者: 皮皮鲁    时间: 2013-6-25 15:08
有了钱,这些都是浮云
作者: 夏木下花    时间: 2013-6-26 08:28
不如去三线县市买一套大房
作者: Maggie363    时间: 2013-6-26 09:52
     以后还是要再买套房的,哎~
作者: 故事0501    时间: 2013-6-26 10:38
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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