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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3日对杨某等12名“淘宝差评师”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杨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余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据介绍,被告人杨某等12人均为“80后”,其中有几人自己也是网店经营者,一人是在校大学生。2012年6月,杨某通过网络QQ群、YY平台等聊天工具,分别与其他被告人联系,并教授他们做“网络差评师”的方法,勒索淘宝网上的网店卖家的钱款。在一个月内,被告人杨某等12人作案14次,共计得款人民币2995元。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杨某等12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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