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体育 准考证号 | 姓名 | 毕业学校 | 加分项目 | 加分分值 | 父亲 姓名 | 工作单位 | 母亲 姓名 | 工作单位 | 公示 时间 | 个人上交加分证明材料记载 |
说明:1.申报对象必须按文件规定、乡镇初审合格、已进行公示,无误时才能申报。 2.加分项目选填:××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省级以上一等奖、省运动会个人前×名、省运动会集体项目前×名、国家级发明专利、国家级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外观设计专利、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农村独生女。 3.本册由乡镇(市直初中)于6月10日—15日前同加分对象的相关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审批表一同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加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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