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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辞职不被批准,可以走人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北方的狼    时间: 2013-8-16 14:08
标题: 如果辞职不被批准,可以走人吗?
  记住,你要提交的是辞职报告,不是辞职申请!在递交辞职报告时,最好能留个证据。如果上司刁难的话,让他本人签收比较困难,如果 上司有秘书或者助理的话,你可以让秘书或助理代为签收,记得把这个签收的文件证明保留好。如果不肯签收,在递交辞职报告时,口头跟上司聊聊关于辞职的事, 并说明辞职报告就放在他那儿了,同时,把你们的聊天内容进行录音。
  你也可以用公司的邮箱发送离职邮件给上司,试着用邮件或者短信询问上司的意见,保留证据。
  一般来说,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除非你和公司有特殊的约定。
  此外,合同到期不续签视为劳动关系终止,可以自动离职。
  还有一条,不知道你跟新东家是怎么约定到岗日期的?老东家的办事流程你是知道的,按理来说你该留出足够的时间才稳妥。你现在要做的是两头协调,老东家催紧,新东家请求放宽。而且“省区负责人”的职位也是不小的职位了,尽量给自己留个好声誉。


作者: 无边浪子    时间: 2013-8-16 14:12
新人 学习了··
作者: 互联时空    时间: 2013-8-20 16:37
· 学习一下 以后可能用的到··
作者: Cammy    时间: 2013-8-21 11:24
路过~~~~~~~~~~~~~~~········
作者: Winnie    时间: 2013-8-21 16:57
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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