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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女配男友照片谎称发生“男尸案” 被拘5天 [打印本页]

作者: 草莓末季    时间: 2013-9-17 08:28
标题: 少女配男友照片谎称发生“男尸案” 被拘5天



【少女网上恶搞 换来5天拘留】遵义18岁少女小苗(化名)把男友躺在地上的照片配以“男尸案”的说明并在网上进行图文发布。9月14日,小苗为恶搞付出代价,被红花岗区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5天行政拘留。


作者: 饭团蚂蚁    时间: 2013-9-17 08:53
哈哈哈,这不是捣乱吗,该
作者: 饭团蚂蚁    时间: 2013-9-17 08:58
哈哈哈,这不是捣乱吗,该
作者: 炭黑日记    时间: 2013-9-17 09:37
呵呵,恶搞的代价啊
作者: 草莓末季    时间: 2013-9-17 11:28
开玩笑不能过分了!注意分寸很重要。
作者: 燃烧的月亮    时间: 2013-9-17 13:29
有这样的人?
作者: 晓晓看世界    时间: 2013-9-17 16:54
玩笑不能开过头啊
作者: 伊人    时间: 2013-9-21 10:09
有点无聊加无知
作者: 故事0501    时间: 2013-9-21 10:26
玩笑是不能瞎开的
作者: 唐熙妍    时间: 2013-9-21 14:11
        活该,最讨厌造谣的人
作者: 火燚燚。    时间: 2013-9-21 14:38
玩过头了啊这。。
作者: 飞飞    时间: 2013-9-21 16:07
瞎搞,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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