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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校女教师接受捐卵受孕失败起诉 武汉中介赔18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草莓末季    时间: 2013-9-25 17:03
标题: 高校女教师接受捐卵受孕失败起诉 武汉中介赔18万元
高校女教师接受捐卵受孕失败起诉 武汉中介赔18万元

2013年09月25日 07:21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沈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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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接受捐卵受孕失败 女子索赔83万

法官:有偿捐卵违法;经法院调解,代孕中介退赔18万元

20年梦寐求子未果,陕西一高校女教师无奈求助于武汉一代孕中介,先后共花费18万余元后,长江代孕网找到捐卵者帮其完成“心愿”。然而,成功怀孕4个月后,女教师流产了。随后她向中介索赔83万元,后经法院调解,中介退赔18万元。

洪女士是陕西某高校教师,丈夫供职于北部某航空集团。20年来,夫妇俩因无生育四处求医均未成功,这让已经40多岁的洪女士十分焦急。

求子心切,夫妇俩求助代孕中介。在网上,长江代孕网的“包成功”很有吸引力。一番咨询后,夫妇俩来到武汉,与长江代孕网负责人吴某签订了《赠卵试管婴儿》协议。协议约定内容较为详细,涉及到捐卵志愿者费用、食宿等,其中特别约定了成功标准,包成功;实际取卵女性35岁及以下;40岁以上原则不包成功;包到怀孕满三个月;不成功退还6万元手术费或者要求免费重新做。

系列活动完成后,2011年9月,洪女士怀孕,但在去年2月1日流产了。

满怀的希望变成了极度失望,洪女士转而要求长江代孕网赔偿,多次协调未果,遂向法院起诉。洪女士请求法院判令与长江代孕网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返还合同项下 12万多元费用、赔偿洪女士医药费等损失6万余元。此外,还提出了20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4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3万余元。

今年6月底,法院对此案主持了调解,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长江代孕网支付洪女士18万元。

■法官点评

有偿捐卵违法所签合同无效

目前,在我国,捐精也不是随便就允许,必须是在指定的设有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进行,精子供给的对象也有限制。而有偿捐卵是违法的,也没有设卵子库。因此,洪女士与长江代孕网签订的合同原本就是无效的。实际上,长江代孕网所从事的系列捐卵活动都是违法的。捐卵志愿者、试管婴儿手术等都是地下进行的,都属违法行为。

此次试管婴儿的手术也是违法的。法院调查发现,手术并非在正规医院进行的,而是医生揽下的私活,没有相应的医疗资料。事实上,尚没有一家正规医院有资格进行有偿捐卵手术。

该案中,为何没支持洪女士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及精神抚慰金,缘于该案系合同之诉(指一方当事人基于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而提起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诉讼),人身损害及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合同范畴内。



作者: 小粉    时间: 2013-9-26 11:53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作者: yoyo    时间: 2013-9-26 13:18
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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