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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火锅店里拿走别人手机 一桌菜没动便离开 [打印本页]

作者: 草莓末季    时间: 2013-10-17 15:04
标题: 男子火锅店里拿走别人手机 一桌菜没动便离开

一位小伙在餐馆收银台上拿走别人遗落的手机,留下一桌的菜丝毫未动就和同伴匆忙离去。失主陈小姐希望小伙能将手机还回,因为里面有很多没有备份的重要资料。

前日下午6点半左右,陈小姐和两名同伴一起,到江汉区前进五路的一家火锅店吃饭。火锅店规定先付款再上菜,于是陈小姐到收银台买单。收银员提示,只要加微信好友后,将店内的一张宣传单拍照,并分享到朋友圈,就可以减10元餐费。陈小姐就将手机交给收银员操作,对方操作完后将手机放在了收银台上。陈小姐在银联付款单上签完字后,忘记拿手机就回到了餐桌。

两三分钟后,陈小姐猛然记起手机没拿,赶忙跑到收银台询问,收银员这才恍然大悟:“我说刚才那个男的拿手机时怎么慌慌张张的?”原来,陈小姐离开后,一名年轻小伙跟着来买单,收银员看到台上有部手机,便随口问了句手机是谁的,小伙子什么都没说就把手机装进了自己包里。

通过结账单查到小伙子的台号是A22,买单金额98元。收银员和陈小姐一起去找,但只看见满满一桌菜品和正在加热的火锅,顾客不见踪影。再拨打陈小姐手机发现已关机。

警方接警后调看了监控录像。监控显示,小伙留的是平头,身穿红白格衬衣、黑马甲背心,蓝色牛仔裤,随行的还有一位黑衣女。陈小姐说,她的手机用了不到一年,当时是4900元买的。

昨日,火锅店表示,他们已在店内显著位置贴了告示,请顾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因此,他们认为自身并无责任。

目前,水塔派出所正在调查此案。


作者: 燃烧的月亮    时间: 2013-10-18 08:56
因小失大,少了10元,丢了5000。
作者: FMA    时间: 2013-10-18 09:24
孩子   便宜沾不得啊
作者: Amy    时间: 2013-10-18 11:01
小便宜可贪图不得~~
作者: 梨落岚裳    时间: 2013-10-18 11:42
外出特别要小心财物,拾金不昧的人很少了。
作者: 白开水    时间: 2013-10-18 14:36
这年头,世风日下,所以出门什么的还是小心点为好。
作者: 小粉    时间: 2013-10-18 14:39
坏人越来越多了
作者: ABC2013    时间: 2013-10-18 15:29
再没有拾金不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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