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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KTV唱歌太好听 遭隔壁人群殴至五级伤残(图) [打印本页]

作者: 草莓末季    时间: 2013-10-17 15:08
标题: 男子KTV唱歌太好听 遭隔壁人群殴至五级伤残(图)



犯罪嫌疑人

日前一男子K歌太好听惨遭群殴,据悉是有人去ktv唱歌。结果被旁边包厢的几个人听见觉得好听。冲进包厢就给打了一顿。话说唱歌好听也能招惹上祸啊。

歌好听也招人嫉妒?还真别不相信,近日,一男子在KTV唱歌,就是因为他唱得太好听了,谁知道隔壁包厢的男子觉得很不爽,于是叫上一群人,将唱歌好听的男子群殴了一顿。事后男子只觉得莫名其妙,唱歌好听也有错?招谁惹谁了这是!事情明了之后,打人男子坦言:我们在隔壁觉得很好听,但是正因为好听,我们才跑过来揍他一顿。

消费者林先生被打致头部重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为此,林先生状告KTV经营方,索赔54万多元。

这个钱,商家该不该赔?对于顾客安全,商家的责任范围究竟有多大?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索赔案。

就因一次不幸的KTV消费,林先生落下了五级伤残。经鉴定,他头部受重伤,致急性左额颞顶膜下血肿、脑疝形成、左额颞顶脑挫裂伤、枕骨骨折。

据林先生回忆,事发当天,他和朋友小陈一起到思明区一家KTV的V6包厢消费,他们原本在包厢内喝酒唱歌,玩得挺高兴。

隔壁包厢六名男子却突然围住林先生,就在包厢外的走廊上对他们进行殴打。

当时,KTV两名服务员先发现了这一情况,就一边通知保安,一边上去劝架。紧接着,两名在停车场巡逻的保安闻讯后也跑到走廊劝架。

但是,围殴者人数众多手段又狠,保安和服务员根本拦不住,场面失控,变得很混乱。

随后,六名男子将林先生踢倒在地,拳打脚踢,还一直追打到KTV门口。

林先生出院后不久,六名殴打他的男子先后被判刑。其中,参与群殴的陈某等人主动赔偿林先生260000元。此外,KTV经营方也于2012年4月8日,通过林先生父亲支付给林先生8000元。

不过,林先生说,他的经济损失共计807460元,扣除陈某等人先行支付的赔偿款260000元,他尚有经济损失547460元未能得到赔付。

林先生认为,在他被故意伤害的过程中,KTV经营方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未能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近日,他将经营方告上法庭,索赔547460元。

经审理,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KTV经营方赔偿23.4万多元给林先生。

一审法官认为,林先生被殴打受伤,应由殴打的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过,KTV经营方因未尽到 “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指出,虽然事发时,一直有工作人员在劝架,但是被告经营的娱乐场所营业面积达2650平方米,却只配备了五名保安。被告作为经营管理人,未能根据有关法规规定,配备足额的专业保安人员,从而对施害行为未能做到更为有效的制止,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一审酌定被告承担的责任比例为30%


作者: 白萝卜    时间: 2013-10-17 15:59
还以为难听会招人揍呢!
作者: 梦泉森林    时间: 2013-10-17 16:38
之前有因为发型酷被砍的……看来还是不能太出众啊,低调的好,呵呵
作者: 龅牙兔    时间: 2013-10-17 16:41
唱歌好听就要挨揍啊,什么心态啊!
作者: 晓晓看世界    时间: 2013-10-18 08:28
看来,歌也不能唱得太好听啊
作者: 夏木下花    时间: 2013-10-18 08:37
这个新闻看一次笑一次,怎么了
作者: 燃烧的月亮    时间: 2013-10-18 08:39
这帮人是多么想打架呀
作者: violet417    时间: 2013-10-18 08:52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老祖宗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作者: 刘威    时间: 2013-10-18 08:58
该打,替我踹两脚!
作者: lyh576531536    时间: 2013-10-18 09:03
现在人越来越逗了
作者: 望江楼A3    时间: 2013-10-18 09:07
啥社会呀!看来我去KTV唱歌会是安全的!
作者: FMA    时间: 2013-10-18 09:08
这是为什么呢
作者: 漫步云端1987    时间: 2013-10-18 09:12
这真是躺着也中枪呀
作者: Daniel    时间: 2013-10-18 09:16
我怎么觉得这么好笑。。。
作者: 炭黑日记    时间: 2013-10-18 09:24
又嫉妒生恨啊
作者: Amy    时间: 2013-10-18 11:03
别人歌唱的好也要挨揍啊,搞不懂那些人~~
作者: 白开水    时间: 2013-10-18 14:41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都有,总之太惨不忍睹。
作者: ABC2013    时间: 2013-10-18 15:28
不会吧                           
作者: 小粉    时间: 2013-10-18 15:53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作者: yoyo    时间: 2013-10-24 12:13
能活着,多不容易啊
作者: 天平上的歪歪    时间: 2013-10-24 12:23
凡事要低调!
作者: Ella    时间: 2013-10-30 10:48
真是倒血霉
作者: 梨落岚裳    时间: 2013-10-30 10:58
看来我下次去KTV不能发挥太好啊
作者: 火燚燚。    时间: 2013-10-30 13:53
看来不只是唱歌难听会挨揍啊。呵呵呵
作者: Maggie363    时间: 2013-10-30 17:32
   还有这等事情
作者: hulingxia07    时间: 2013-10-31 08:43
这是种怪现象吧~唱歌好听也会被挨打~哎!
作者: 飞飞    时间: 2013-10-31 08:51
这是什么心理?也属变态心理
作者: Cammy    时间: 2013-10-31 08:56
唱的难听要命  好听也要命  咋回事  这些人病态吧  好听你就听着啊  打人?
作者: 轻轻地我来了    时间: 2013-10-31 09:39
这些人吃不到葡萄还去打葡萄啊
作者: Lizzy360    时间: 2013-10-31 17:57
什么事都不能太出头
作者: 蝴蝶飞飞    时间: 2013-11-1 09:07
望江楼A3 发表于 2013-10-18 09:07
啥社会呀!看来我去KTV唱歌会是安全的!

我从不去KTV也是安全的 哈哈
作者: 望江楼A3    时间: 2013-11-1 09:18
蝴蝶飞飞 发表于 2013-11-1 09:07
我从不去KTV也是安全的 哈哈

看来我们唱歌都不怎么样哈!
作者: Yuki1230    时间: 2013-11-3 10:58
这样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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