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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孩子喜欢看书 经常去书店蹭书 被撵出 [打印本页]

作者: 好多熊孩子    时间: 2013-10-22 16:12
标题: 小孩子喜欢看书 经常去书店蹭书 被撵出
  长春市民曹女士的儿子很喜欢读书,家附近的同仁书店成了他的读书天堂。为了让孩子在书店可以舒服地读书,曹女士还给孩子备了小板凳。可这几天,孩子心情糟透了,他告诉妈妈,自己被书店工作人员撵了出来,这让曹女士先是吃惊不已,然后气愤,她觉得书店做法很野蛮,孩子看书的习惯应该被书店认同。

  昨日,记者走访同仁书店,发现一车车的破损书都堆在一边,书店管理人员也道出了委屈和无奈——破损的图书都是被人“看坏”的,不珍惜、不爱护,毕竟书店不是图书馆,需要秩序来维护。

  家长气愤:

  孩子拿小板凳去书店看书被撵出

  曹女士的儿子今年10岁了,虽年纪小,但却痴迷看书,为了满足孩子看书的欲望,曹女士总是带着孩子去家附近的同仁书店看书,有时看入迷了,就干脆泡在书店,忘记时间。曹女士还自备了小板凳给孩子,让他安心看书。

  近几天曹女士发现,儿子脸上总是不高兴,一问才知道孩子像往常一样坐在书店看书时,被工作人员撵了出来。曹女士觉得很气愤,书店做法太野蛮,让她无法接受。曹女士认为,孩子看书是好事,应该支持他,而不是这样拒之门外。

  书店委屈:

  有的孩子会破坏图书或吵闹

  针对此事,记者来到长春市同仁书店进行了采访,书店的管理人员道出了他们的委屈和无奈。

  “书店毕竟是一个消费场所,如果把只看书不买书的顾客撵出去,这事绝对不会发生在我们书店,平时对员工的业务素质要求特别高,对待顾客文明用语,介绍顾客想买的书籍种类。可很多家长给孩子带上小板凳,背上一兜子食物,把孩子安置在书店里,直到晚上闭店才来接,原则上我们是不允许在书店吃东西的,可对孩子没法说,只能提醒他们将垃圾扔到垃圾桶里,但很多人并不理会,把垃圾袋塞到书架下面,每天员工都能在角落里掏出垃圾。”

  书店管理人员称,书店常有学生光顾,很多孩子看完书后还会吵闹一会儿,完全把书店当成可以看书、可以玩耍的“游乐场”,管理人员劝说后也只能维持安静一小会儿。除了小读者,有很多成年读者也变成“破坏霸王”,图书里附赠的小商品或光盘经常丟失,有些文学书都是精装密封的,写着“禁止拆阅”也行不通,都偷偷地被拆封了。每周都能整理出四五车被破坏的图书,约千册,儿童图书所占比例是最大的,其次就是文学书,少说也要损失万元。“我们欢迎顾客在书店看书,但请注意不要影响其他顾客选书和书店的正常管理,也考虑一下我们书店的利益。”

  随后,记者来到同仁书店的儿童图书区,看到很多小朋友坐着自家大人给带的小板凳或是坐在书架上翻阅图书,其中有些图书还是书店禁止拆阅的商品,孩子们还时不时地因书上新奇的故事而嬉笑打闹。由于有的孩子坐在书架上或是将腿架在过道中间,使其他顾客想要从儿童区中间穿过着实费劲。

  家长声音:

  要教育孩子爱护书不耽误书店营业

  记者在长春市二实验小学门口,针对曹女士儿子一事,随机采访了接孩子放学的家长们。有的家长持肯定说法,觉得孩子读书应该得到支持,总比泡网吧打电动强,况且泡书店吸收知识是好事。也有的家长觉得在书店看书,必须做到文明读书才对,比如让孩子知道要爱护图书不能破坏折损,又要给出书店门面腾出大量空间,让来买书的人能挑到书,不耽误书店正常营业才好,毕竟书店不是图书馆,可以免费阅读,不要影响书店正常经营。

  采访中,有的家长提出一种“两全其美”的想法:可以在书店实行小额收费,比如一元、两元不等,这样书店有一笔收入,可以减少破损图书开销,而且一元、两元钱,百姓能够承担接受,毕竟书店等于提供免费场地和书籍,要适当做些补偿也合理。

  网友观点:

  多数认为书店可以收取“阅读费”

  对于书店是否应该向读者收取费用,多数的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网友“地心引力”表示:自己有时也会去书店看书,经常会翻到一些被损坏的书,一些书已经被翻得“散架”了,一些书里好看的图片也会被撕掉。“书店想要采取‘阅读收费’的措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书店内的书被损坏,一定是需要赔偿金的,如果读者不付钱,那么这笔钱只能是从书店的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虽然认为书店收取“阅读费”是一项不错的举动,但她也表示,书店想要实施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

  对于网友“地心引力”的这种观点,多数网友表示赞同。但也有少数网友认为,书店就是一个可以免费阅读的地方,不先翻看书的内容,怎么可能会去购买。网友“我的天”表示,书店要是采取看书收费的措施会让自己觉得心里很不舒服。“一进书店就需要花钱,这样我有一种被强制消费的感觉,会有一种压力,就没有平时去书店的轻松感了,书店也就失去了让读者前往并阅读书籍的兴趣了。”

  专家建议:

  读者应提高个人道德书店加强管理

  吉林省教育学院赵主任表示,在书店内看书的人比较多,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书价变得比较贵,而图书馆内的书又不是面向大众的;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书店内的书更新较快,许多新上市的书只有在书店内才能看到。“书店内的图书出现损坏是个人道德与书店管理的问题。”赵主任说,书商出书主要就是为了看,而这些书被看的同时不应该被损坏,人们应该爱护图书。

  赵主任表示,人首先要对书产生一种敬畏,可能很多的人缺乏一种良好的看书习惯,这种看书习惯是需要慢慢养成的。读者读书对图书也有一定的损耗破坏,免费阅读有时会出现个别读者长时间占位,影响大多数读者的阅读方便。

  “开放这样一个读书、看书的空间,就要树立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读者个人道德也需要提高,而书店内的管理也需要提高,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赵主任说。

  他山之石:

  山西晋中市新华书店有偿阅读

  叫好又叫座

  据记者了解,很多外地都实行书店收费。比如西安图书大厦有一个专为会员提供的300多平方米的书吧,书吧里陈列着许多畅销书,会员只需花费2元就可进入书吧,可以得到免费茶水或咖啡,还可阅读书吧中的书。

  武汉青山新华书店的书香咖啡吧,读者只要消费茶水、饮料或食品,就可带入卖场中的书阅读,一次最多带两册,但看完可以再换。

  山西晋中市新华书店在2000年12月开业时,书店员工参股购买了桌椅,由员工共同管理读书区域。推出了三种收费方式:3元一张的当日有效日票、30元一张的月票、50元30次的半年有效的座次票,三种票值一人购买,全家享用。这种“文化套餐”推出后,深受当地读者好评,运作三个月后,员工投入资金全部收回。半年后,晋中地区11家新华书店也先后效仿,开始了有偿阅读的尝试。


作者: ojcn1s3fh    时间: 2013-10-22 16:13
书店太短视了
作者: fql276871197    时间: 2013-10-22 17:06
各有各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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