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家长对小学班主任的回忆】:
董老师是我上小学三年级时的班主任,也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教我们那年应该在三十岁左右。董老师不但课讲得好,管理班级也很有一套。对调皮捣蛋的同学,其他老师可能会罚站、罚抄作业、罚写检查、逐出教室、请家长……但董老师从来不用这“老一套”,她采用的是温柔的、民主的、艺术化的惩罚方式。
比如我们那时经常有同学忘带作业本,董老师就利用班会时间,把他们几个叫到讲台上,对他们说:“你们丢三落四的坏习惯总是改不掉,为了让你们长点记性,老师必须得采取非常手段了。”那几位同学都好奇而紧张地盯着她,不知道她会用什么办法来惩罚他们。董老师微微一笑:“忘带作业是要受到处罚的,现在我给你们三个选择,你们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第一、轮流值日一周,第二、出黑板报一期,第三、每日诵读自我勉励语一段。”同学们互相望了望,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第三种,可能觉得这个比前两种新鲜,也容易做到些。
这种办法让我觉得新奇,我至今还记得那段语录的大概意思:我是一位有责任心的好学生,我有勇气改正缺点,我写完作业就装进书包里,我对自己有耐心,我期盼自己变得更好。我相信自己!也许现在觉得诵读这些句子很傻很好笑,可对小学三年级的孩子来说,这些话给了他们自豪感,因此读起来也很有力量。董老师其实是在用“心理暗示法”,激励我们追求进步,完善自我。事实证明,她的做法有效地预防了同学们的犯错行为,也积极促进了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适合这种惩罚方式,董老师会根据犯错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个体差异采取不同的惩罚方式。比如让课堂上爱说话的同学代理一周的纪律班长,让爱打乒乓球但违犯班规的同学禁打一周,让欺负女同学的学生自制一份礼物送给她以表歉意,让破坏公共财物的学生为班级做一件好事……可以说,董老师的惩罚方式是灵活多变的,也是同学们乐于接受的。因为她至少会给出两种惩罚方式让你自主选择。用自己选择的方式来惩罚自己,受罚之人就少了些难为情,而多了主观能动性。心里接受了,自然就更容易改掉那些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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