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标题:
别忘记小学生稚嫩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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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尘影踪随
时间:
2014-1-18 09:51
标题:
别忘记小学生稚嫩的眼睛
靖江“小学生”向市长投诉街头的林志玲“露沟”广告说,看到林志玲的广告,忍不住想这个画面,也会自渎……请市长帮我,不要再伤害我的身心健康了。官方答复:该广告无明显违反广告法规定,无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见1月15日《新京报》)
或许事实并非是“小学生”所描绘的那样,或许所谓的“小学生”并非真的是小学生,只是想引起公众的眼球,然而,“乳沟广告”却肯定会有一双双“稚嫩”的眼睛落在上面,他们的身心健康却会为此受到影响。这一点,谁都不能否认。
据了解,官方的答复是:当地工商局现场查看该广告,无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无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似乎市长管不着,职能部门也管不着,小学生如果真有损害身心健康的事,也只能是自作自受。然而,这种“公事公办”的腔调却是极不负责任的。从“乳沟广告”来看,显然有些“露”出了边界,这对于小学生来说,不可能没有任何影响。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乳沟广告”并不少。1月10日,网友在微博晒出长沙某洗浴城广告,该洗浴城将54位女子照片海报两两悬挂在玻璃窗外,铺满整整5层楼窗户,海报妖艳惹火。后经当地城管、街道和媒体的介入,洗浴城工作人员开始对美女图进行清除。洗浴城无非是想通过海报吸引眼球,然而,在那么多双眼睛中肯定也有孩子的眼睛,他们会怎么想?
广告应该是健康、文明的,然而,有些商家为了吸引眼球,不惜用刺激的画面和媚俗的语气,这是一种对公序良俗有意无意的侵蚀,危害不可小视。可由于它处于法律边缘,监管部门无力或不愿管理,也就这么出笼了。面对这样的情况,要求商家广告遵纪守法,自律负责,怕还解决不了问题,更需要监管部门的提升管理水平,对于一些虽然不违犯法律,却明显露骨的广告,也要想出好办法来加以管理。比如,收集当地居民的建议,或向上级反映,或让当地居民委员会与商家协商等。
此外,对孩子的回复,也欠周全。不应该生硬地以法律条文来界定“乳沟广告”,而应该低下头来,以孩子的视角来看待“乳沟广告”,再与孩子作心灵的沟通。我们有义务为孩子创设一个干净的环境,而创造这个环境,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细节。
作者:
自然
时间:
2014-1-18 10:27
现在小学生的近视越来越多了,电子产品玩多了。
作者:
我是谁
时间:
2014-1-18 10:46
作者:
朱宝儿
时间:
2014-1-23 11:29
谢谢楼主分享1
作者:
tracyfang
时间:
2014-1-27 15:22
小孩子 理解东西和我们都是不一样的
作者:
我是谁
时间:
2014-2-2 16:01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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