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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汉市中小学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及安排 [打印本页]

作者: 世纪之星    时间: 2015-1-26 10:08
标题: 武汉市中小学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及安排
  市教育局关于各级各类学校2014—2015学年度
  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武教〔2015〕1号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寒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本学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2月3日(星期二,农历腊月十五)、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于2月6日(星期五,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中小学于3月2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十二)正式开学上课。

  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安排。

  中小学教师于学生放寒假后安排3天时间处理学期结束和总结工作后,开始休假。新学期学校干部和教职工在学生到校前3天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幼儿园教职工轮休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休假时间予以确定。

  寒假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安排行政人员值班,保证电话通讯24小时畅通。

  二、期末及假期工作

  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4号)精神,抓好期末学生学业考试、学生评价鉴定、假期教师培训、寒假教育活动、安全防范等工作落实。

  (一)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要安排好放假前的教育教学活动,按课表正常上课,做好与第二学期课程的衔接工作;处理好考试学科与非考试学科的关系,考试学科不得以复习备考之名挤占非考试学科课时,保证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2.认真组织复习考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指导学生认真搞好复习备考工作,帮助学生梳理知识、巩固学习内容、解决疑难问题;加强学业质量监测,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考查(考核)工作,加强组考、阅卷、评分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管理。

  3.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电子成长档案袋记录工作。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并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

  (二)加强教师和学生管理

  1.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各区教育局要组织好寒假教师培训工作。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小结,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建设,积极整理上传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师德教育,严禁在职教师从事、参与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

  2.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开展好对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偏远艰苦地区,真心实意地把关怀和温暖送到师生心坎上。要注意倾听师生意见,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做深做透思想工作,依法妥善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各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的各项规定,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个不准”,以身作则,切实防止节日假期不正之风反弹。

  4.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师生放假离校前,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假期学习与生活的指导,加强学生公民教育和法纪教育,开展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假期。学生正式放假前一天,要举行简朴、隆重的散学仪式。要组织教师开展家访,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2.突出抓好重点场所排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精力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3.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检查。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示校车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行车,不超载运行,严防因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影响师生安全。

  (四)加强学校专项管理

  1.认真落实学生“减负”有关规定,严禁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学科补习班、培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

  2.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管理,关心学生生活,加强学习指导,组织留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切实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饮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学校食堂食品价格。

  3.利用假期搞好校舍及教学设施的维修保养,保持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做好学校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事故发生。坚持假期24小时值班制、师生外出活动审批制、事故发生上报制、校级干部轮流值班制。

  (五)组织好假期教育活动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寒假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安全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寒假教育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2.突出主题,加强指导。利用春节这一最主要的中华传统节日,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作用,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假期活动,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师生在寒假春节返乡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和公民责任意识。鼓励师生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新风。

  3.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加强对寒假活动的过程管理,认真抓好督查与指导。坚持“安全、自愿、就近、便捷”的原则,将集体活动与个人意愿有机结合,注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文明礼仪、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抓好宣传,及时总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区、校假期活动的工作经验,争取家长、社区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一)各单位要未雨绸缪,提前行动,科学规划,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新的一年和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新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组织教职工按规定时间到校上班,制定计划、提前备课,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准备工作。做好校园清洁卫生、文化氛围营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以良好面貌迎接新学期。

  (三)各单位要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滥发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为学生(幼儿)统一订购或要求学生(幼儿)购买和使用规定以外的图书和读物。做好新学期收费工作,严肃收费纪律,严格按照规定项目、标准和程序收费,并张榜公布。

  各区教育局应于2015年1月26日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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