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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生政策四大变化
变化一:招收学校扩大,市级示范高中将试点招收分配生。原来只是部分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分配生,今年调整为增加“经区教育局申请试点、市教育局批准确定的部分新城区市级示范高中学校”。
变化二:招生人数增多,由去年各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35%提高到今年的40%。根据《武汉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逐步将优质高中招录分配生的比例扩大到50%。
变化三:招录条件降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为4A1B以上(含4A1B)即可。原来条件有3项,即“本市初中学校应届在籍毕业生”,“品行端正,学习优秀,受到公认”,“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5A”。今年其他条件不变,“5A”调整为“4A1B以上(含4A1B)”。
变化四:计划分配办法有调整,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旨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06年起,武汉中招推行分配生制度,目前分配生的优录政策为:在其所报考学校的指令计划录取线下40分(含40分)内录取、且不低于示范学校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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