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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遭遇一场不幸,全身95%面积烧伤,浙江学生高某今年暑假被该县某中学录取,但刚入学因相貌“难看”遭到学校劝退。
高某11岁时父亲因车祸离世,母亲弃他而去,回云南老家。2010年8月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爆炸,14岁的高某全身95%被大火严重烧伤。所幸,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小高经过治疗从死亡线上被拉了回来……今年中考后,高某被该中学录取。8月30日入学时,校长表示,“你们小孩这么难看,会把学生吓坏的,你还是把小孩转到其他学校去吧。”
高某的班主任介绍,学生家长看到高某后,担心给自己的孩子造成心理阴影,纷纷表示要把孩子转到其他班级,有的甚至以转学为要挟,要求不把自己的孩子安排和他一个寝室,甚至出现“学生家长集体请愿”的情形。无奈之下,高某只得从石门中学退了学。
该中学校长承认,他确实把家长叫过来谈话,“一方面是怕高某的相貌会对其他同学和家长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怕给高某自身造成心理压力。”该校另一位老师介绍:“是出于学校安全的角度考虑,所以对高某进行了劝退。”
该县教育局副局长表示,该中学为私立学校,但这样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当地教育部门已经积极帮忙联系其他学校。现在,小高已经顺利进入另一所中学职教部电子商务专业就读。
这样不幸遭遇意外的孩子该怎么办? 其他学生家长的做法是否合理? 同为家长的你是如何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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