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06|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会抄袭的是能人—闲议骨干教师也抄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7 18:2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今天打开成长论坛,发现了语文先生的一篇贴子,说得是论文被人抄袭之事。贴子说,语文先生2011年写得一篇获奖论文被人一字不差地拿来发表在《现代中小学教育》2012年第六期上。在这个抄风日盛的年代里,这本不算什么大事,但现在这个抄袭者却不简单。不但是区“青年骨干教师”,更是学校的红人。其学校网站上对其大表特表,我想,一些剽客之所以狂剽不止,与此不无关系:无论文章是否抄袭,只要发表了,就是胜利,不仅本人得利,更为学校挣了光。因为毕竟东窗事发的几率仅是百分之几。中国如此多的报刊,哪家学校能订全,哪个教师能看全,虽有网络,就算是原作者本人,也不是整天闲着没事去搜索自己的文章是否被剽窃吧!更何况,还有很多的报刊(文章)并非全上网。这就给抄袭者侥幸心理!
  退一步进,个别人剽窃个别文章,有时还情由可原,因为,他可能真得是为了职称迫不得已。但像万先生这样的骨干教师也做这样的事,就有些说不过去了,这种抄袭不是迫于无奈,而是早有预谋,不过这样的成名有意义吗?能成真名吗?恐怕是偷鸡不成反会蚀把米!到头来弄个身败名裂还差不多!还有一部分人是不为名而为财,这样的人最是可恶!因为他不为名,也不怕臭名,只要有钱(稿费或是敲诈他人)什么脸皮都不要了,这类人不仅剽而且赖……
  对待剽客,笔者以为,应当像银行里的“黑名单”、公安局里的“犯罪档案”一样,所有的报刊杂志实行“一点通”,只要一个人犯过案,就把它列上“黑名单”;仅是这样还不够,还应通知其所在单位,无论是评优树先,还是职称评聘,都要让他等上三、五年(只可惜,现在单位没人管,还把他们当能人看)!如此,我想,至少教育界的“文抄公”会减少一多半!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5-27 11:04:4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人也不简单啊
板凳
发表于 2013-5-28 08:26:53 | 只看该作者
确实,抄袭是一门技术活啊,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好的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27 23:13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