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交流] 湖北赋予普高一定自主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09:1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省教育厅昨下发“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中课程开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指出,为更好地适应教学需要,给予学校在课程安排上一定的自主权:各学科总课时数不少于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课程可间周安排或把一个学年的课程集中安排在一个学期进行;体艺等特长班,可减少高考科目课时,但不能减少非高考科目课时。
  此次评价工作分学校自评、县市核查、市州督查、第三方调查、省市联合检查五个环节,主要评价学校课程开设情况与上报课表是否一致。普通高中课程开设评价结果将予以通报,不合格的学校,其未开设科目须按规定开设后,才能授予学生学分。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27 03:03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