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39|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舌尖上的吃货] 15条饮酒贴士!让你喝酒不伤身!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14 08:48: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节日欢聚,亲朋好友之间也不要勉为其难或互相争“雄”哦~
  (1)忌饮酒过量
  古书中记载“饮酒莫教大醉,大醉伤神损心志”。如高血压患者,饮酒过量有导致脑溢血的危险。因此,饮酒要适可而止。一般酒精(乙醇)的中毒量为70-80毫升,饮白酒的一次量不宜超过50毫升;啤酒不宜超过一瓶。
  (2)忌“一饮而尽”
  饮酒过猛,酒中的酒精会使大脑皮层处于不正常的兴奋或麻痹状态,人会失去控制,动脉硬化患者甚至会出现脑血管意外。
  (3)忌空腹饮酒
  空腹饮酒,特别是高浓度的酒,对口腔、食道、胃都有害。实验表明,空腹开怀畅饮只要达30分钟,酒精对机体的毒性反应便能达到高峰。埋头喝闷酒或饮赌气酒都是容易醉倒的。所以在饮酒前先吃点食品,使体内分解酒精的酶活力增强,起到保护肝脏的作用。
  (4)忌喝冷酒
  喝酒为什么要烫?这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白酒的主要成份是乙醇(酒精),除此还有醛。饮酒过多会引起酒精中毒。醛虽然不是白酒的主要成份,但对人体的损害要比酒精大得多。可是醛的沸点低,只有20℃左右,所以只要把酒烫热一些,可以使大部分醛挥发掉,这样对人身体的危害就会少
  (5)忌饮掺混酒喝
  酒分为发酵酒(如黄酒、啤酒)和蒸馏酒(如白酒)两种,在体内的反映不一样。发酵酒酒精含量少,但质杂,如与酒精浓度大的蒸馏酒混饮,会易引起头痛、恶心等不良反应而且易醉。
  (6)忌酒和汽水同饮
  有人习惯将白酒和汽水掺和饮,这对健康是很有害的。白酒一般都含有酒精,当酒和汽水在人体内掺和以后,会使酒精很快散布到人的全身,并且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对人的肠胃、肝脏、肾脏器官都有损害。它刺激胃粘膜,减少胃酸分泌影响消化酶的产生,而且患有肠胃病的人如饮酒后又大量喝汽水,还会造成胃和十二指肠大出血。血压不正常的人可因此促使酒精迅速渗透到中枢神经,导致血压迅速上升。因此,在饮白酒时切勿与汽水同饮,也不能先喝汽水再饮白酒。饮醉后,更不能用汽水来解酒。
  (7)忌边饮酒边吸烟
  宴席上,常见一些人边饮酒边吸烟。吸烟有害,岂不知这样边喝边吸更有害?这是因为酒精能使血管扩张及体液循环加快,而香烟中的有毒物质尼古丁等又极易溶于水,所以,饮酒时吸烟,就加快了人体对香烟中尼古丁的吸收。此外,由于酒精的毒性作用,可影响肝脏对尼古丁等物的解毒功能,因而,饮酒时吸烟对人体危害更大。
  (8)忌酒后受凉
  由于酒精的刺激,使体表血管扩张血流加快,皮肤发红,体温散发增加,体温调节失去平衡,故酒后受凉易生疾患。例如,酒后外出容易感冒和冻伤,酒后用冷水洗脸易生疮疖;酒后在电风扇下吹凉,易发偏头风;酒后当风卧,易生各种风疾;酒后在露天宿卧,易得麻痹症和脚气病。
  (9)忌酒后洗澡
  酒后洗澡,体内储备的葡萄糖消耗加快,易使血糖下降,体温急剧下降,而酒精又能阻碍肝脏对葡萄糖储存的恢复,易使人休克,所以酒后不要马上洗澡以防不测。另据报道,酒后立即洗澡容易发生眼疾,甚至会使血压升高。
  (10)忌酒后立即看电视
  现代科学证实,酒中的甲醇,能使视神经萎缩,严重的可导致失明。看电视可使视力衰退,饮酒又损害视神经,两者同时进行,对视力大有损伤。因此,饮酒后勿急于看电视,老年人尤应注意。
  (11)忌酒后喷农药
  人饮酒后,酒精进入血液,刺激体温调节中枢,促使皮肤和粘膜上的血管扩张,血流量增加,通透性同时增加。这时如果皮肤沾染上药物,或弥散在空气中的农药被吸入到呼吸道粘膜上,就会加快或更多地通过皮肤和粘膜进入休内,导致中毒或加重中毒程度。
  如果酒精进入人体后的生理变化与农药中毒的反应相一致,两者发生协同作用,就会使中毒程度加深,甚至危及生命。因此,酒后不可立即喷农药。同样的道理,城市居民也不宜酒后在室内立即喷酒“灭害灵”等杀虫剂,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12)忌睡前饮酒
  唾前饮中等数量酒精,可出现严重呼吸间断,危害健康。如果在睡前饮酒,一般均经历睡眠呼吸暂停,这种暂停将持续10秒或更长一些;常常是两倍于不饮酒者。而呼吸暂停若发生多次,则可导致高血压,甚至心脏破裂,直至心衰。专家还警告,睡前大量饮酒,长时间会导致成人突发性死亡综合症。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1-14 09:43:4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
板凳
发表于 2013-1-15 17:12:27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1-19 14:39:55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5
发表于 2013-1-23 13:19:1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6
发表于 2013-1-25 11:26:0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受教了
7
发表于 2013-3-18 16:13:09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16 23:26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