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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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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14:5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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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职业学院2008年度《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3703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资格的高校。
一、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性质:民办
三、办学地址:沙河校区     北京沙河沙阳路18号
八达岭校区   北京八达岭科教园区祥元东路一号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
六、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录取。
2、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志愿级差,选考科目不限,择优录取。
3、学院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4、对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学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5、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其他院校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
6、学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8、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七、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学生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待遇,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者最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200元/年);同时,学校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生活补助金、减免困难生部分学费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电话:010-80726549    传真:010-80727555    邮编:102206
  网址:www.5aaa.com      E-mail:houli@5aa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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