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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于2013年4月11日、12日举行了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复试。根据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经研究,我校确定以下拓展能力测试成绩在200分(含)以上且学科组测试合格的413名考生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两周。参加复试的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本人复试成绩(点击查看,稍后开通)。
点击查看资格名单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需反映情况,请致电武汉大学监察部,电话:027-68753835(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无误后取消其预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做特别规定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志愿合理(填报专业为复试学科组所在学院的相关专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我校予以录取到其复试学科组所在学院的相关专业学习,在校期间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取得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且按省级招办及我校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3年6月3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自主选拔报名系统反馈相关信息。逾期未反馈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对于浙江、江苏等有特殊要求省份的考生,还须关注所在省2013年有关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并按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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