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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下周二),武汉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正式开学。为让学生家长明明白白地交费,今日,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公布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春季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与2015年秋季开学相比,除高中学费上调三成,武汉市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根据收费标准,示范高中学费由670元每学期调至900元每学期;一般普通高中学费由470元每学期调至600元每学期。学费调整主要是因为高中取消了三限生,适当提高学费来弥补高中办学经费的不足。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对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按鄂价费规〔2013〕110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收费(示范(重点)高中675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470元/生·学期)。
从2015年秋季开始,武汉市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的“三限”计划,对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三限”学生,仍按武教财〔2007〕36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收费:省级重点、示范高中中心城区(含东西湖区,下同)4000元/生·学期,新城区3500元/生·学期;市级重点、示范高中中心城区3000元/生·学期,新城区25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中心城区2000元/生·学期,新城区1500元/生·学期)。
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要求,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在责令全额退款的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监督电话:市发改委(市物价局)12358、市教育局656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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