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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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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8 14:2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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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全国统招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院校代码:12568
三、院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住校学习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普通高校高考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直至征集志愿的考生;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120%,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收费专业(学费16000元以上)不接受低收费专业(学费8000元)考生的专业调剂;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承认考生本省艺术(美术)联考成绩或其它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加试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十、其它
1.学历: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住宿费:空调6人间2600元/年、标准4人间3600元/年、高档4人间4100元/年;
3.咨询电话:010-51631600、51631622、51631234、51631235、51631111
4.传真:010-51631601
5.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汇佳学院招生办   
6.邮政编码:102200
7.学校网址:Http://www.hju.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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