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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厅就做好2013届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工作发出通知,明确毕业标准:学生修业期满,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与公民素养合格;获得144个学分;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
我省普通高中课改已经进入第4个年头,按规定,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取得毕业证的依据有三:一是取得144个学分(必修获得116个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课23个学分;选修Ⅰ获得22个学分,选修Ⅱ获得6个学分);二是综合素质评价中公民素养和道德品质合格;三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标准(不少于50分),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学生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并在省课改网络上填写完整,才能生成毕业证。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加强宣传,确保每一个学生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有的信息完善工作应在4月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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