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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研修生遭到日本警察的射杀,在案件审理过程日本当局认为中国研修生企图用暴力威胁日本警察,遭到日本警察开枪射击致死日本警察属于正当防卫,不存在蓄意谋杀,对此中国网友呼吁中国研修生日本警察开枪射击一事必须找出真相,不能让中国在日研修生枉死。
回顾:中国研修生被日本警察射杀
2006年6月,一起发生在日本栃木县西方町(现栃木市)的“警察开枪射杀中国研修生”事件,在当地尤其是华人群体中引起强烈反响。这起案件拖了近6年,其间的审理过程是一波三折。此案不仅引发了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是否滥用执法权的争论,也引发了华人留学生权益如何保证的讨论。终于,在前不久,东京高等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以“正当防卫”为由宣布警察平田学无罪,驳回控方控诉。
2006年,正在执行公务的栃木县鹿沼警署的巡查部长平田学,准备逮捕一名38岁的中国研修生时遭遇抵抗,于是平田学用手枪将其射杀。平田学因涉嫌特别公务员施暴致死罪被追究。
此后,检方决定不起诉平田学。但根据处理警察等公务员施暴的相关制度,被害者及其家属可以向法院要求审判。由于死者家属起诉,对平田学的审判启动。
当地华人对中国研修生被日本警察射杀案的反应如何?
一位法律专业出身的在日华人接受我的采访就认为,日本警察平田学的行为是有一些防卫过当的,因为从书面资料上并没有看出当时形势紧迫性,以及两个人之间是否进行了格斗。第二作为警察他平时都是持枪的,防卫能力本来就要比一般人要强,不一定非要开枪才能防卫,不能轻易承认警察的正当防卫的行为。第三就是警察事先知道罗平是中国人,罗平可能最多只是一个非法滞留的这么一个罪行,警察做出开枪这个决定可能也有一些不太谨慎,其次案发现场周围有民宅,警察他可以开枪射中人的腹部却没有选择先鸣枪示警,也说明在做出开枪决定上是有一些轻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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