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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流] 教育部:部分学生未建电子学籍 转学须用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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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9 13:5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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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今年1月开始在全国联网试运行,并开展全国跨省转学业务办理。转学时,家长只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不再需要各地间往返奔波,转学办理最快的只用52小时就完成了。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就是要给全国2亿的中小学生每个人都设定唯一且终身不变的一个学籍号码,类似我们平常使用的身份证,只是这是用在上学期间的学籍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的副司长杜柯伟就曾经介绍说:这个系统它最大的特点是一人一个号,学籍随人走,终身都不变。
  杜柯伟:规定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信息,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这个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处,就是一个人有两个学籍或者三个学籍这个系统都能够查出来。为了确保学籍内容的真实,及时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和学习情况,也为了确保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统计方便防止出现学生在原学校不辞而别,在新学校无从登记和无法统计,确定了籍随人走的原则。
  也就是说,原来一些孩子可能没有学籍,跟着父母在流动着上学,今后这样的异地求学和转学将不会再那么麻烦,更重要的是孩子们不管跟着父母流动到哪里,都能追溯到孩子的一些基本情况。教育部要求,无论公办校还是民办校都不能漏掉了一个学校里的一个学生。同时,严格禁止重复建学籍,也不允许学校接收没有学籍和不转学籍的学生。
  去年在全国统一为中小学生建立电子学籍的时候,已经让家长进行确认,但是抽查时发现仍然存在一些不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或学籍内容有误的情况。教育部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可以主动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来确认学生的电子学籍已经建立,确认有关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没有错误。学生跨学转学,家长需要向转入校提供孩子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全国正式学籍号或临时学籍号等信息,以便进行网上的转学。特别要提醒的是跨省转学必须使用全国学籍号,各地原来的学籍号不能用于跨省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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