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74|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情感交流] 夫有外遇感情破裂 女子无过错离婚差点净身出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09:0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ocument对象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夫妻离婚,男方净身出户的案例多一些,女方“净身出户”的并不多见。记者昨悉,青山区法院近日调解的一起离婚官司中,没有过错的女方差点净身出户,这是为何?

今年31岁的安徽女子高某与36岁的武汉男子张某2003年在北京相识相爱,第二年,张某回汉发展,高某为了爱情,不顾家人反对也从北京来到武汉,半年后,两人在汉登记结婚。

婚后生活也过得比较幸福,2007年2月,两人添了一千金,一家人更是其乐融融。可好景不长,2011年,高某听说张某在外面有了女人,且找到了张某和女人在黄山旅游的合影,于是,双方经常为此争吵,后发展到分床而睡。

今年8月,张某委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张付坚律师,向青山区法院起诉离婚,可一旦离婚,自己可能面临“净身出户”:高某与张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唯一的住房,还是张某婚前购买,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一旦离婚,她在武汉没有亲朋好友,让她怎么生活。

高某找到张付坚律师表示,可以和张某离婚,希望张某能对她进行相应的补偿,若补偿不到位,誓死不离婚。张付坚律师对高某的遭遇表示同情,多次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张某能一次性对高某进行补偿,后张某也同意了,一次性给予高某17万作为补偿,前几天,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离婚。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张付坚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张某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为张某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与张某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婚姻破裂,高某可能面临“净身出户”。

昨天,张律师对高某进行回访了解到,离婚后,高某很有可能回到安徽老家,这次离婚给她最大的感受就是女人不能太傻,不能太相信爱情,当初若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也不会有今天的“惨败”。张律师提醒,女人在面对婚姻时,应当多留一个“心眼”。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沙发
发表于 2013-9-26 09:17:46 | 只看该作者
爱情归爱情,该保护自己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的
板凳
发表于 2013-9-26 09:28:47 | 只看该作者
爱情也需要保险啊
地板
发表于 2013-9-26 09:47:17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偶决定也把偶的名字加在房产证的上面~
5
发表于 2013-9-26 10:36:29 | 只看该作者
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
6
发表于 2013-9-26 11:04:43 | 只看该作者
女人要会生活
7
发表于 2013-9-26 11:54:31 | 只看该作者
女人还是要多留一个心眼,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的
8
发表于 2013-9-26 13:17:44 | 只看该作者
女人不能太傻,不能太相信爱情
9
发表于 2013-9-26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只能说现在新婚姻法太不能保护女人了
10
发表于 2013-9-26 16:39:10 | 只看该作者
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
11
发表于 2013-9-30 17:18:10 | 只看该作者
女人就是太傻
12
发表于 2013-10-2 10:52:21 | 只看该作者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
发表于 2013-10-6 14:04:06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千万不要裸婚
14
发表于 2013-10-6 14:34:02 | 只看该作者
爱情也需要双保险,只是有了保险的爱情还是爱情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11 07:43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