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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童明明趁忙于生计的父母不在家,偷了家中的170元钱,买了一部小型游戏机和零食。父亲得知后,狠揍了儿子,并让其在街上端着写有“我偷大人的钱”的牌子示众,幸好学校老师撞见后制止了家长的行为。(2月25日《华西都市报》)
独立自强的人格,积极向上、健康乐观的性格是一个人一生的财富。“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人格和性格养成的关键时期,孩子在这段时间所受到的教育往往影响他的一生。很明显,父亲罚儿子端牌示众“我偷大人的钱”的做法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这种以打骂和侮辱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手段,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都是遗患无穷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梁启超先生在他的经典之作《少年中国说》中,对少年之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做了这样的描述。因此,可以说,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荣辱,多半系于对少年的教育,而对少年教育的成功与否以及水平高低往往又取决于我们所秉持的教育理念。
类似“棍棒底下出孝子”之类落后的教育理念必须坚决予以摒弃。中国自古就有重视打骂教育的传统,俗语“棍棒底下出孝子”就是这种教育理念的典型代表。事实上,这种以打骂为手段,罔顾孩子尊严的教育理念遗患无穷。在中国传统语境下,从私塾先生手中的戒尺,到家长“不打不成才”的理念,无一不体现了打骂教育手段在中国教育历史上曾经拥有的地位。
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进步,这种以打骂为主要手段的教育逐渐被科学、人性的教育手段所代替。但是,不容否认的是,在以体力劳动者为代表的某些群体中,打骂仍是家长对孩子的主要教育形式。究其根源,其实是社会中的一部分人还没有在心理层面将孩子视为一个拥有独立人格和平等人权的独特个体,更多的是在潜意识中把孩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支配、随意处置,不是充分考虑孩子的主体性意识和平等地位,而是要求孩子一味地服从,甚至为此罔顾孩子的尊严。可以说,正是这种教育方式悄悄地在孩子心中埋下了暴力、特权、不平等的思想隐患。
公平正义的理念只有在孩子心中扎根,才能在不久的将来长成维护社会平等、公正、法治的参天大树。公平正义一直是我们党和政府不断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社会每个参与者和建设者为之努力的方向。我们不能习惯性地只将目光放在当下,仅仅强调当下社会的法制建设、制度建设,却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主体继承性有所忽视。
我们要着眼长远,从社会的主体——人的教育入手,让公平正义的理念在每一个孩子心中生根发芽,而这一切要求我们首先要将每个孩子作为一个平等的主体来看待,聆听孩子的诉求,尊重孩子的人格,因势利导,科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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