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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家长切忌勿把教育责任推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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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21:0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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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这个道理,多数家长是懂得的。因此,孩子上学前,家长一般都能自觉地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但是,当孩子上学以后,有些家长则把教育孩子的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了学校。这些家长认为,孩子既然送到了学校,交了学费,学习教育方面的事就应当由学校负责,家长的责任就是让孩子吃饱穿暖,尽量满足孩子在物质方面的需要。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显然是有失偏颇的。
  
  首先,家庭教育可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我们知道,现在学校实行的是班级授课制。一个教师要教四五十名学生,所用的是一套教材,一个教案。而所教的学生,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教师的精力和时间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针对每个学生的情况实施不同的教育。因此,我们做家长的要使自己的孩子早日成才,就应当用家庭教育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根据自己孩子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
  
  其次,家庭具有学校不可取代的良好环境。孩子虽然上学了,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家庭里度过的,加上家长和子女的血缘关系及子女对家庭的依赖关系,使家长在孩子心目中往往占有较重要的位置。因此,学校教育不但不能取代家庭教育,而且还应当有赖于家庭教育的支持和强化。同时,由于家长和子女长期生活在一起,比较了解孩子的优缺点,因此教育起来更有针对性。
  
  再次,教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所以,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的父母,应当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义务,抓好对子女的教育。与此同时,父母应当学习一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掌握子女学习和成长的规律,按照子女生长发育各个阶段的特点和子女的个性特征,有效地开发子女的潜力,科学地辅导子女学习,培养子女良好的品质和生活、学习习惯及自理能力,与学校和社会有关方面紧密配合,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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