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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我省异地高考门槛全国居中 CFP图 2012 年12月31日晚,湖北省异地高考方案出台:自2013年起,凡在我省就业的非我省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高中教育;随迁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鉴于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已经结束,我省将在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补报。
截至昨晚11时,包括我省在内,已有19个省市公布了相关政策。
北上广的异地高考“门槛”,与多数省份以“学籍、固定住所”等为主的条件相比,明显要高一些。北京和广东的方案都强调过渡和渐进,上海则与居住证制度挂钩。
记者对已公布异地高考方案的省市进行了对照分析,我省的政策与江苏、黑龙江、重庆等地政策接近,相比之下“门槛”不算高。
报名条件
有高中学籍,监护人有稳定职业、住所
除符合普通高考报名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外,凡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随迁子女考生具有我省高中阶
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二)随迁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可补报
我省从2013年开始接收应届、往届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与我省户籍高考考生同步(2013年我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已结束,对符合条件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在2013年2月26日至3月1日予以补报;2014年及以后的报名与我省户籍高考考生同步)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
户口、学籍、居住证明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资格
审核由学籍所在学校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报名申请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学籍证明材料等复印件;2.随迁子女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由
我省居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考录安排
与本省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往届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时在报名所在地就近、统一安排考试。(二)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后,其招生体检、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等方面与我省户籍考生同步进行。(三)在我省参加录取的随迁子女,享受教育部统一规定且我省实施的优录加分政策,享受其高考报名地所在市、州高校面向当地考生招生计划的优录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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