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城生活] 武汉将实施全国首部大城管法规,钓鱼执法将追责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2-20 13:51: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ocument对象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武汉将实施全国首部大城管法规
  那些容易“踢皮球”的问题都找到了主人
  哪个环节出了事 责任部门第一个挨板子
  记者王悦生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 陈武宁
  沿街商户用高音喇叭叫卖吆喝归谁管?职能部门互相“踢皮球”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违法填湖、向湖泊中乱倒渣土,板子要打在哪个部门身上?
  3月1日起,《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城市综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武汉的“城管革命”有了纲领。
  这部法规有哪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举措?昨天,市法制办、市城管局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
  “现在的大城管工作已经不是城管局一家的事,牵涉到园林、水务等20多个部门,遇到一些交叉问题,各部门之间很容易扯皮,条例出台后,每个部门该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将一目了然。”
  市城管局负责人昨天说,目前“城管革命”已进行到第三年,很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好经验,很有必要把这些经验形成制度,固定下来。
  该条例于2011年底起草,经历十多次修改完善,召开了专家论证会、立法协调会、市民代表座谈会等,今年1月15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这些规定属国内首创
  ●车窗抛物最高可罚200元
  车窗抛物污染环境,还可能危及环卫工。去年10月,市城管局出台车窗抛物有奖举报细则,车主随手向车窗外抛撒废弃物可罚50元,举报属实的市民可获100元现金奖励,至今已接到1000多件举报信息,但因为违法成本太低,该规定对不文明车主的震慑作用很有限。
  “50元的罚款是根据目前的武汉市容环卫条例做出的,执法主体是城管部门。城管综合条例正式施行后,城管部门可以联合交管部门,对车窗抛物的车主处以200元的罚款。”市城管局负责人介绍,该《条例》在全国首次把处罚车窗抛物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处罚额度在全国也是最高的。
  ●“钓鱼执法”将被追责
  钓鱼执法,即行政、执法部门故意采取某种方式隐蔽身份,引诱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近年来爆出的钓鱼执法案件约十多起。
  即将施行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令禁止城管、公安等“大城管”相关执法部门,不得欺骗、引诱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将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皮球”踢不得了
  这些“皮球”踢不得了
  市法制办负责人解释,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对一些容易互相“踢皮球”的问题做了责任界定。今后,这些“老大难”问题哪个环节出了事,“主人”要第一个挨板子;再遇到“踢皮球”,监察部门将追责相关责任人或给予行政处分。
  ●居民擅自“挖地三尺”:城管部门(投诉电话12319)牵头予以制止、处罚;因下挖危害房屋安全的,由房管部门(投诉电话85482039)查处;涉及违规装饰的,由城建委(投诉电话85752305)予以查处。
  ●噪音扰民:大声叫卖等商业噪音行为,由城管部门(投诉电话12319)负责查处;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等噪音扰民的,由环保局(投诉电话12369)负责查处;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聚会、晨练噪音扰民的,由公安部门(投诉电话110)负责。
  ●违法填湖、向湖泊中倾倒渣土垃圾:由水务部门(投诉电话82729802)负责查处。
  ●油烟扰民:在室内从事餐饮经营造成油烟扰民的,归环保局(投诉电话12369)管;出店占道经营产生油烟扰民的,归城管局(投诉电话12319)管。
  ●在居民住宅内从事餐饮经营的,由工商局(投诉电话85633139)负责查处;食品药监局(投诉电话85711111)在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时,要对其环评是否过关做前置审批。
  这些处罚更严了
  这些处罚更严了
  ●渣土车驶出工地污染路面:由城管部门按污染面积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城管有权责令工地停工或停运渣土。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以前只罚3000元,今后,环保部门最高可对违规工地处十万元罚款。
  ●沿街商户使用高音喇叭等招揽顾客:噪音扰民的,以前多以劝阻教育为主,今后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在道路、桥梁、公共广场、地下通道等场所散发小广告、小名片:以前多以“抛撒废弃物”为由,处罚当事人50元/次,今后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27 14:20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