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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高中不得自行在全省招生
晚报讯(记者屈建成 通讯员梁炜)昨天,我省公布今年全省中考政策,相比往年,今年有两大变化。
第一个变化:从今年起,我省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另一个变化是:今年将在部分市(州)开展跨市(州)招生学校招生改革试点,把招生计划下到试点市(州),这部分计划在试点市(州)按照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据了解,这主要是针对有资格在全省招生的学校,包括华师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黄冈中学等,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00人。这些学校,在全省的招生计划,从今年起,分解到各市(州)进行招生,而不再由学校自行招生。
我省还特别强调,各地各校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
我省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安排了补录工作的市(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中职学校录取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开始时间为10月上旬,截止时间为11月底。
在我省初中就读并获得我省初中学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省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名。
据了解,中考报名统一于3月初开始,4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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