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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教育局公布2012年初中毕业生艺术特长生认定办法,除测试认定外,免试认定务必由个人提出申请,过期未办视为放弃。与去年不同的,今年,市特色高中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常青一中、武汉二中、汉南一中,建港中学,全市总数达到50所。 免试对象为:初中学段内参加市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2011年市教育局与武汉地铁集团联合举办“把武汉画在地铁里”中小学生优秀绘画作品征集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5名,集体项目(田径)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免于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直接获得特长生资格。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在本校或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申请免试并填写免试登记表。4月11日前各区将免试生登记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武汉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备案,过期未办理免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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