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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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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9 14:2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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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实行国家计划内招生,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2008年学院工程、工商、经贸、财旅、信科、文法、外语等七系三十二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新生2700名。
    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南北校区共占地650亩,总建筑面积16.91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专兼职教师460人,其中教师队伍中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230人。学院图书馆藏书45.3万册,期刊杂志970多种。
   录取原则
[U]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档比例及录取原则进行阅档录取。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全部为英语教学。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旅游专业与酒店专业要求男身高1.72米以上,女 1.60米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 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加分和降分的投档政策。 [/U]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视专业不同5000—6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宫北路11号
邮    编:050091
联系电话:0311-83862672,0311-83803470,0311-83859305(传真)
网    址:http://www.hbfsh.com/
邮    箱:fashang@163.com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07路、北国商城乘70路公交车到法商学院南校区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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