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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武汉首次为学前教育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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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15 17:02: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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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武汉市法制网公布《学前教育办法》,向市民公开征集意见。《办法》规定,居住户达到1500户以上的小区必须配建幼儿园。幼儿园若使用有毒玩具,或克扣儿童伙食费,都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这是武汉首次为学前教育立法。目前,我国专门的学前教育法规和规章仅有《幼儿园管理条例》(1986年出台)和《幼儿园工作规程》(1996年出台)两部,这些规定出台时间较早,已不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
  针对“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现象,该办法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区住宅建设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或者居住户数达到1500户及以上的,应当配套建设学前教育设施,并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进行。如果不配建,国土规划部门将不予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为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学科化”,《办法》还明确规定,学前教育要以游戏为基本形式,注重活动性、趣味性和多样性。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不得进行小学教育内容学习,不得给学龄前儿童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该《办法》特别强调严禁损害学龄前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教职员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龄前儿童,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克扣、挪用学龄前儿童伙食费,违反有关规定收费等,都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武汉市共有幼儿园888所,在园幼儿20.34万人,教职工2.22万人,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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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15 22:19:33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4-3-16 09:13:02 | 只看该作者
好事情啊。
地板
发表于 2014-3-16 09:13:21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与时俱进了。
5
发表于 2014-3-16 09:14:05 | 只看该作者
好事情!!!!!!!
6
发表于 2014-3-16 15:29:09 | 只看该作者
不用担心上学远了
7
发表于 2014-3-17 15:16:47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3-18 20:01:01 | 只看该作者
武汉出了这个事故是很严重的
9
发表于 2014-3-24 14:44: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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