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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点] 湖北空巢老人达276.15万 子女不常回家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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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1 09:1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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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姑娘基本每周都能回来看看我们老两口,对我们照顾得挺好”,在省市宣传新《老年法》活动现场,76岁的瞿金海说。今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不“常回家看看”的子女将被戴上法律“紧箍咒”。此举也在广大市民中引发了热议。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该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多长时间回家看看合适?不回家探望会有什么处罚?宣传现场,不少老年人更关心“常回家看看”如何具体实施。
  武汉市老龄办政策法规处处长江克松曾到北京参加新《老年法》培训班。谈及将“常回家看看”立法的背景,他介绍,越来越多的子女“漂”在外面,老年人面临赡养难题;也有很多子女和父母“不相往来”,甚至数年都不回去探望。
  而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探望时间、次数。江克松认为,子女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掌握探望时间。他建议,在外地的子女最好一两个月回家一次,实在分身乏术,至少也要半年探望一次。除回家探望外,平时子女还要多给父母打电话、写信、视频,通过这些方式“隔空”探望也未尝不可。
  如果子女几年都不打电话、不回家探望,没有尽赡养义务,父母可以到法院起诉。江克松表示,目前对不“常回家看看”的子女仍以批评教育为主,如果老人到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尽精神赡养义务时,法院会做出相关探望的量化标准。
  记者通过网络等方式调查后发现,半数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仅在长假甚至过年才会回家。该群体集中在“80后”和“90后”的年轻人,主要以大学生和工作不久的上班族为主。关于原因,他们普遍表示,“自己的事情忙不过来。”
  21岁的小陈家在外地,目前在武汉某高校上学。自从离家之后,小陈便很少回去看望父母。即使碰上假期,他也常常和同学一起外出旅游,或者干脆“宅”在寝室。只有寒暑假期间,小陈才会回家看看,但也总是呆不住。
  “在家待着没什么好玩的,跟父母也没有话题可聊,有时还要听他们啰嗦。”小陈称,从小就在父母眼皮底下生活,父母对自己的管教也比较严格,等到上大学后才好不容易挣脱了“束缚”。同时,小陈回乡的交通不便,“回去一次感觉挺麻烦的,时间都浪费在路上了。”
  25岁的林先生在汉已经工作了两年。虽然平时的时间基本都花在了工作上,但只要有空,他都会回家陪陪父母。“年纪越大,上班时间越长,就越觉得父母的不容易。想到父母把自己培养成人,现在又面临‘空巢’的境地,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
  林先生称,自己之前在网上看过一篇文章,文章里说,即使把所有的节假日都用来陪伴父母,和父母相处的时间也已经不算多了。这篇文章让林先生颇为触动。“真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后悔也没有用了。”
  林先生同时表示,等到自己今后有了经济基础,就想办法把父母接到武汉来。“以后我也成了家,每到周末就带着老婆孩子去看他们!”
  众人痛悔子欲养而亲不待
  市民康先生的父亲今年78岁,在半个月前刚因突发心肌梗死去世。从事发到现在,康先生的情绪一直十分低落,时常还会潸然泪下。“总是希望能在梦里再见到他,有时候又觉得父亲只是出门去了……”
  康先生回忆称,父亲是下午发病入院,到当天夜里就走了。“父亲非常慈爱,记忆中几乎没挨过他的打。从小他省下好吃的给我们,我们长大后又省下好吃的给母亲,新衣服也不舍得穿,一辈子都没吃过好的,穿过好的。”
  康先生告诉记者,父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责怪不该让他搬动自己。“因为我也是刚出院,父亲怕我身体还没恢复。到这个时候还想着我,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但在临去世前,病床上的父亲紧紧握着康先生的手,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每每想起当时的场景,康先生还是忍不住黯然神伤。
  由于平时工作繁忙,康先生陪伴父亲的机会并不多。他多次提到自己最近一直很自责,后悔没有尽到做儿子的责任。“工作再忙,也要抽时间多陪陪老人。但很多人都意识不到……”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市民刘先生称,自己一直以来自觉做得不错,逢年过节还经常大包小包地往父母家提东西。但等到母亲去世时,他才惊觉陪伴老人的时间实在太少。
  “比起物质赡养,老人更需要的是精神慰藉。这么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懂,但很多人却做不到。”刘先生沉重地说。
  网友声音
  “我妈说要起诉我”
  《权益保障法》实行的消息公布后,立刻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众人表示,希望儿女都能“常回家看看”,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才追悔莫及。不少网友对此表示,此举意在督促人们多陪伴老人,体现了对老人的精神关怀,同时也引发了大家的思考和对此问题的重视,理应给予支持。有网友戏称,“今天我妈看到这个后,一大早就打电话说要起诉我。”
  网友“杏子杏子33”表示,自己之前从未意识到这个问题,总觉得父母在家也过得十分充实。“现在看来,做子女的还是要经常陪陪家人,将心比心,咱们也有年老的一天。”
  还有网友提到,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条文,本身就需要为人儿女者进行反省。网友“Mr_D-紫龙”称,将人之常情,应尽之责变成法律,堪称“史无前例”。
  网友“娇姐020233”则称:“部分子女没有怀着感恩的心情去生活,也没有真正的认识到,我们活着,努力工作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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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1 09:56:38 | 只看该作者
老人不图别的,只图儿女常回家看看。
板凳
发表于 2013-7-1 10:51:40 | 只看该作者
年轻人生活压力大,也难怪啊
地板
发表于 2013-7-2 08:33:5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的悲哀,回家看老人还需要法律来约束!还好我放弃了那么多就是为了离家近点,可以常回家看看!
5
发表于 2013-7-2 08:52:45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更多的放到素质教育里面去,作为道德层面的要求,诉讼公堂可以要求来感情吗?
6
发表于 2013-7-2 12:53:00 | 只看该作者
刘威 发表于 2013-7-2 08:52
这种事情更多的放到素质教育里面去,作为道德层面的要求,诉讼公堂可以要求来感情吗?

是的,解决了就业问题,处处都有好工作,谁愿意背井离乡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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