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易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综合交流] 湖北重拳治理教育乱收费 多收一分钱校长要下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15:3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家长,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家长易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课堂内容课外补”、“点招”等现象将遭遇寒冬。日前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记者昨从省教育厅获悉,该厅等7部门已联合下发《湖北省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重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现象。
  
  义务段统一择校平台
  
  方案强调,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原则,严禁以奥赛成绩或其它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学校采取摇号方式招收择校生,且在全省统一的招生平台实施。
  
  严格查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行为、以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等,对违规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实行校长免职和退钱不退人的处理。
  
  禁止强制购买校服
  
  方案要求严禁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允许收取伙食费,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在学校就餐。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高考考试费和中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5项费用。禁止强制购买校服、订购学生奶、购买商业保险。
  
  高中禁招借读生自费生
  
  方案透露,2015年以前我省将取消高中招收“三限生”政策。2013年,省示范、市示范、一般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分别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的20%、20%、10%。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2013年,仍未达到民办学校标准要求的改制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幼儿园禁开兴趣班
  
  学前教育重点治理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严禁幼儿园利用正常教学时间开设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并收取费用,禁止幼儿教育“小学化”或收取小学教材费用等。
  
  今年,教育部还叫停高校点招,而我省高校在全国率先取消了这一形式。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家长易论坛 ( 鄂ICP备16011226号-1  点我聊天

GMT+8, 2024-11-11 11:29

Powered by 家长易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