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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两名学生在校园操场上打闹,一孩子倒下后肘部正好击中另一男孩锁骨,孩子痛得无法行走。经医院检查孩子锁骨骨折,校方让学生双方家长自行调解赔偿事宜,自称校方并无责任。昨日,学生家长以校方推卸责任为由,向本报投诉。
学生很受伤
11月4日下午4时许,市民朱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9岁的儿子龙龙在管城区外国语小学读三年级,11月1日上午,第一节课下课后,他和同班的雨雨在操场玩时,雨雨用肘部击伤了她儿子的锁骨,造成锁骨严重骨折并错位,其中错位一截刺向肺部方向。事发后,学校校医也不在,老师看着儿子无法行走浑身发抖,也不打120。她接到老师电话后,赶到学校,才从教室骑车把儿子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太严重,要立即手术。
“把儿子送到医院后,班主任在医院待了20多分钟后,说要开会就走了,一直到4日下午,也不见任何老师来医院,雨雨的家长倒很积极地跑前跑后,作为学校,把责任推得干净,我下午没有办法才赶到学校问情况,班主任第一句话就说学校没有责任,姓乔的副书记看到我们后,当时还叫保安,看她想轰我们,我就报了警。”朱女士说时,声音里带着哭腔。她说,这件事即使学校没有责任,但做得太绝情。“我把好好孩子送给你,你们通知我来带出一个严重骨折的孩子,你们也应该在手术后去看看学生吧,毕竟是你们的学生啊!”
校方称无责
昨日9时许,记者赶到城东路上的该小学,在学校门口,看到保安放记者进院,一名中年女教师大声呵斥保安,这名女教师是该校的乔副书记,乔老师说,她是该校处理这件事的负责人。
问及这件事,乔老师说,4日晚上,他们已经派老师去医院看孩子了。“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2条规定,这件事属于意外因素造成的伤害,我们学校无责任。事发后,我们通知了受伤的学生家长,他们来把学生带走了,我们也通知了另一方学生家长,他们和老师一起去了医院,具体事情他们协商,如果赔偿的事他们双方协商不好,他们可以走法律途径。”
双方都称学校太无情
昨日上午,朱女士赶到学校,朱说,她一人带孩子,打零工月挣800元左右,手术前,雨雨的家长拿了8000元,第二天医院让再交7000元,她没有那么多钱,借了7000元交了,她求学校协调让雨雨的家长王先生再拿点,或者学校出于人道,想办法筹一点。“学校让我们和雨雨家长直接协商,我想孩子是在学校出的事,学校应出面协调。雨雨家长手术时跑前跑后,人家做的也不错。班主任卜老师在孩子入院时来过一次,2号,3号和4号上午都忙,若不是我们4号下午来学校,老师当天晚上也不一定会来看孩子。”
昨天下午,记者与雨雨的父亲王先生取得联系,王先生说,他听说儿子和龙龙在操场出事后,就急忙到医院并拿了8000元钱,主动在术前术后守着。“我生气的是学校,学生是在学校出的事,平时安全教育还是不够。我们把学生送到学校,学校要力争保护所有孩子的安全。出事后,即使学校责任不大或者没有责任,校方也该第二天第三天去医院看看受伤的孩子。”王先生说,交通事故还要民警协商,但学校却想甩手。“学校的态度让我非常生气。”
律师:校方应积极参与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李风华律师介绍,龙龙和雨雨都是9岁,根据规定,10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给别人造成的伤害,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所花医疗费,应由侵害人的家长进行赔偿。
学校和老师,在发现小孩受伤之后,应及时联系救护车,积极采取措施,送孩子去医院,以免误了病情。据了解,学校离仁济显微外科医院只有100多米远,看到学生那么痛苦而没有送医院,这一方面学校是有责任的,救护的责任没有尽到。
李律师说:“学校不承担大的责任,只负担平时安全教育。特殊情况下,受伤孩子的家庭没有经济实力,支付不了医疗费,作为学校,从人道主义方面,也要先给一个救助,因为学校应是第一时间救助的人,学校不能置之不理,哪怕是学校先垫付,将来再由另一方学生家长归还就行了,学校要积极在中间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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