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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流] 五年级孩子早恋,只因集体活动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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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8:1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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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我在QQ上说‘阿姨希特鲁’向萌萌示爱,她没有回应我,我想她还不知道这是日语的‘我爱你’的意思!”11岁的晓杰说,同班同学萌萌是他的女朋友,两人“谈恋爱”已有三年。10月5日《武汉晨报》
  “过家家”是中国孩子的传统游戏:男孩当爹,女孩当妈,抱块石头做娃娃。石子圈圈当作家,弄个瓦片当锅耍,大吃二喝炒豆芽,吃喝完毕还吵架,生气日子不过了,两口子散伙各回家……这种场景想必不少人记忆犹新。就算大人在跟前,也是看着孩子玩得浑天黑地、乐不可支,没有人把男孩、女孩子互称的“两口子”当回事!有时家长还把此当笑话拉。同事的女儿三岁半,经常说,我和XX说好了,长大了我们就结婚,我可不想跟YY好,他太脏了,好流鼻涕……同事当笑话经常在办公事说与人乐……
  孩子的社会意识从哪里来,就是从这模仿的游戏里来!很小的时候大人们并没把这当回事,可孩子上了学,再有此种行为,大人们就接受了不了,就把它看做是早恋。五年级的孩子也就十一岁,青春期都不到,怎么就恋爱了呢?充其量是男女同学之间的一种好感吧了!但这种好感可能以模仿大人恋爱的形式进行,而且会“影响学习”,这就令我们大人接受不了!
  “一年级的小偷,二年级的贼、三年级的美女没人追、四年级的帅哥一大堆、五年级的情书满天飞、六年级的夫妻一对对。”这是孩子们自创的打油诗。也是孩子们成长变化特点的真实、生动写照。也反映出孩子们的事没“真事”,不同的年龄段孩子会做相应大人“不认可事”!
  一二年级,孩子因喜爱某种东西,可能就会偷偷地据为已有。但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偷。我们老师要正确引导,很多成功的案例都不把这种行为直接定义成偷,而是进行巧妙地处理,即维护了孩子的自尊又让孩子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感情,恋爱没有早或者晚这样的说法,当你懂得爱情的时候,就是在恋爱。”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家梅志罡教授认为,“早恋”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对于小学生而言,即便叫上“老公”、“老婆”这样的称呼,也只是基于彼此间深厚的友情、懵懂的好感,与恋爱本身没有关系,只是用恋爱的形式伪装表达出来。因而说孩子“早恋”,本身就是对恋爱的一种误读。
  所以,对五年级孩子的早恋,我们大可不必惊诧莫名,但也不能等闲视之,任其发展。在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的同时,最关键的还要给孩子提供集体活动的机会,让孩子有“正事”可干,对于十一二岁的孩子来说,当他们整天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们就没有“谈情说爱”的闲情逸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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